[发明专利]一种费托合成油原料的转化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410594746.X | 申请日: | 2014-10-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5622316B | 公开(公告)日: | 2017-12-22 |
发明(设计)人: | 杨超;朱根权;谢朝钢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C07C4/06 | 分类号: | C07C4/06;C07C11/06;C07C11/08;C10G11/02 |
代理公司: | 北京润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283 | 代理人: | 刘国平,顾映芬 |
地址: | 100728 北***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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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合成 原料 转化 方法 | ||
1.一种费托合成油原料的转化方法,该方法包括:将费托合成油原料与再生催化剂在催化裂化装置的反应器中接触,得到积炭催化剂;将所述积炭催化剂经汽提后通过待生催化剂输送管引入再生器中进行再生,得到所述再生催化剂;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应器包括串联连接的提升管反应器和流化床反应器,其中,将所述费托合成油原料引入所述提升管反应器中,并向所述流化床反应器中引入燃料油,使得所述费托合成油原料与再生催化剂在燃料油存在下进行所述接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相对于100重量份的费托合成油原料,所述燃料油的用量为10-30重量份。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相对于100重量份的费托合成油原料,所述燃料油的用量为12-25重量份。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相对于100重量份的费托合成油原料,所述积炭催化剂的积炭量为5-10重量份。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相对于所述流化床反应器的总长度,在距离所述流化床反应器顶部1/8-1/2处引入所述燃料油。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中,相对于所述流化床反应器的总长度,在距离所述流化床反应器顶部1/3-1/2处引入所述燃料油。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向所述流化床反应器中引入燃料油,使得所述燃料油的喷入方向向下,且轴向角α为30°-60°。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燃料油包括催化裂化的油浆、焦化的重质馏分、热裂化的重质馏分、减粘裂化的重质馏分、直馏减压馏分以及直馏沥青中的至少一种。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流化床反应器中的反应条件包括:反应温度为480-700℃;油气停留时间为0.5-20秒;所述再生催化剂与所述费托合成油原料和所述燃料油的总和的重量比为6-40:1。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流化床反应器中的反应条件包括:反应温度为500-620℃;油气停留时间为2-10秒;所述再生催化剂与所述费托合成油原料和所述燃料油的总和的重量比为10-30:1。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提升管反应器中的反应条件包括:反应温度为480-700℃;油气停留时间为0.5-10秒;所述再生催化剂与所述费托合成油原料的重量比为5-40:1。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提升管反应器中的反应条件包括:反应温度为500-650℃;油气停留时间为0.5-6秒;所述再生催化剂与所述费托合成油原料的重量比为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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