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钢结构件焊接工艺在审
申请号: | 201410769545.9 | 申请日: | 2014-12-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5750749A | 公开(公告)日: | 2016-07-13 |
发明(设计)人: | 王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重庆迅升机车配件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3K31/02 | 分类号: | B23K31/02 |
代理公司: | 重庆创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50125 | 代理人: | 付继德 |
地址: | 400056 *** | 国省代码: | 重庆;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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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钢结构 焊接 工艺 | ||
1.一种钢结构件焊接工艺,其特征是:包括如下工序:
1)、焊材:焊丝采用ER50和ER60,规格为1.2或1.6mm;其贮存、烘干及使用按有关规定执行;保护气体为焊接二氧化碳气,纯度不低于99.5%;
2)、焊接母材
2.1)焊前母材焊道表面的油、漆、水份、锈等应清除干净;
2.2)加固焊:对称筋、背筋、及重要处焊接应进行加固焊,焊脚高度一般为4~10mm,不得超过设计焊脚高度的二分之一,长度15~50mm,间隔100~500mm;
2.3)、打底焊:对接焊缝必须实施打底焊,以免下道焊接时产生缺陷和熔敷金属流淌;
2.4)必须清净加固焊和打底焊的药渣;
3)、焊接规范
3.1)焊接电流采用中等规范,即I<360A,V=14+0.05
3.2)焊接气体流量Q=15~20L/min
3.3)焊丝伸出长度L=15~20mm
3.4)焊接层数(不含打底):见下表
3.5)焊接顺序:先筋----筋,后筋----底(盖);即先立筋焊,后横筋焊,最后纵筋焊;先中间,后外边;工艺图中有注明的按工艺图执行;
4)、操作要求
4.1)对开裂的定位焊必须铲除后方可焊接;
4.2)对开裂的成形焊缝必须彻底清除后施以补焊;
4.3)焊缝隙中不得熔入焊条头或其它填充物;
4.4)对于局部较大的焊接间隙可用在其反而加衬板的方法补焊,不得用塞入填充物的方法来补焊;
4.5)焊缝起始及收尾处应饱满且母材及相邻焊缝熔合良好;
4.6)焊缝收尾处弧坑应填满;
4.7)尽量采用船形焊位置,右向焊法,保证焊缝成形良好;船焊时工件与地面的夹角不得小于55°,且应支稳,防止滑倒;
4.8)对已加工的装配面应施以保护,避免金属飞溅物溅落;
4.9室温低于-5°时,对开裂倾向大的焊缝应进行100°~200°的低温预热处理;
4.10)焊机接电缆的端子与夹具和工件不得钢性搭接;
5)、工作起始和结束
5.1)工作起始应检查焊机良好,电流调节器应示值准确,气路通畅,焊机与焊机电缆连接可靠,焊机电缆的端子与夹具和工件不得钢性搭接;
5.2)施工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穿戴防护用品,注意焊接安全卫生;
5.3)结构件检验完毕后,须按指定位置及格式焊上工号;
6)、焊接检验
6.1)检验按自检、互检、专业检的方式进行;
6.2)专业检后,确认为责任性的返工不得追加工时;
6.3)检验标准
6.3.1)焊缝外观质量:焊缝表面不得有裂纹、气孔、弧坑、焊瘤和飞溅物;咬边深度不得大于0.5mm,连续长度不得大于50mm,焊缝两侧咬边总长不得超过该焊缝长度的5%,咬边单长与总长矛盾时,执行较严格的规定;
6.3.2)焊缝形状尺寸:余高不得大于3mm,缝宽允差为±1.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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