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固态发酵糟醅取样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410798261.2 | 申请日: | 2014-12-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4390813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3-04 |
发明(设计)人: | 廖昶;吴生文;刘建文;严伟;付建生;方坚;李国根;肖建文 | 申请(专利权)人: | 四特酒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G01N1/08 | 分类号: | G01N1/08 |
代理公司: | 宜春赣西专利代理事务所 36121 | 代理人: | 朱兵 |
地址: | 江西省宜春*** | 国省代码: | 江西;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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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固态 发酵 取样 装置 | ||
1.一种固态发酵糟醅取样装置,包括钻头部、园柱体型的主轴部、手柄部,所述钻头部和手柄部分别设于园柱体型的主轴部的的两端,其特征是所述主轴部的主轴体为中空结构,于主轴体上设有一个或若干取样腔口及与取样腔口相对应的取样室。
2.依据权利要求1所述固态发酵糟醅取样装置,其特征是所述的取样腔口分别对称的设于主轴体中心轴线的两侧。
3.依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固态发酵糟醅取样装置,其特征是所述取样腔口设于主轴体的中心轴线与外周圈的内壁面之间且其沿径向的宽度小于园柱体型的主轴体的半径。
4.依据权利要求1所述固态发酵糟醅取样装置,其特征是所述主轴体的中空结构的内腔设有一子主轴体,在子主轴体上分别对应的设有取样口及取样室,主轴体上的取样腔口与子主轴体上的取样口相对应。
5.依据权利要求1所述固态发酵糟醅取样装置,其特征是所述取样室与钻头部的最小距离≥20厘米。
6.依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固态发酵糟醅取样装置,其特征是于所述主轴体上均匀分布有2-5个取样腔口及与取样腔口相对应的取样室。
7.依据权利要求1所述固态发酵糟醅取样装置,其特征是所述取样装置的主轴体采用不锈钢管或镀锌钢管结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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