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河流、湖泊底泥重金属污染的综合评价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410816773.7 | 申请日: | 2014-12-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4699944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6-10 |
发明(设计)人: | 朱英;韩哲;张志斌;张彦浩;王炜亮;李静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省科学院新材料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G06F19/00 | 分类号: | G06F19/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元本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11308 | 代理人: | 李斌 |
地址: | 250014 山***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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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河流 湖泊 重金属 污染 综合 评价 方法 | ||
1.一种河流、湖泊底泥重金属污染的综合评价方法,其特征是,包括以下步骤:
(1)获取底泥重金属含量以及底泥pH的基础数据;
(2)根据底泥重金属含量,采用单因子污染评价法进行评价,将底泥重金属污染状况划分为良好水平、轻度污染水平、中度污染水平和重度污染水平4级;
(3)考虑到多种污染物存在危害叠加效应,为确保环境安全,对单因子污染评价法评价结果中处于“良好水平”的,再进一步采用潜在生态危害指数法,评价重金属的综合生态危害,根据评价结果,潜在生态危害程度轻微的点位污染水平列为良好,潜在生态危害程度中等及以上的点位列为轻度“污染水平”;
(4)根据单因子污染评价法和潜在生态危害指数法的综合评价结果,最终将底泥重金属污染状况划分为良好水平、轻度污染水平、中度污染水平和重度污染水平4级。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单因子污染评价法和潜在生态危害指数法建立的河流、湖泊底泥重金属综合评价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1)所述的重金属元素是指铅、汞、铬、镉、砷、锌、镍、铜。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单因子污染评价法和潜在生态危害指数法建立的河流、湖泊底泥重金属综合评价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2)所述的单因子污染评价法评价方法如下:(1)在对河流、湖泊底泥进行重金属评价时,首先采用单因子污染评价法,所述单因子污染评价包括:根据每一种重金属元素的实测浓度,并参照底泥重金属单因子污染状况评价方法,确定每一种重金属元素的污染水平;
(2)多因子综合评价:根据每一种重金属元素的污染水平,选取最严重的污染水平做为某点位的综合污染水平;
(3)重金属评价标准分别参照《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三级标准和三级标准浓度值2倍,将底泥重金属污染状况划分为良好水平、轻度污染水平、中度污染水平和重度污染水平4级;
底泥重金属单因子污染状况评价方法具体如下:将浓度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一级和二级标准的底泥划分为良好水平,该水平底泥能够保持自然背景和维护人体健康;将浓度超过《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三级标准的底泥划分为轻度污染水平,该水平底泥对环境造成轻微危害和污染,但可满足农林业生产和植物正常生长;将浓度超过《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三级标准、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三级标准2倍的底泥划分为中度污染水平,该水平底泥能够影响植物正常生长,对环境造成一定危害和污染;将浓度超过《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三级标准2倍的底泥划分为重度污染水平,该水平底泥明显影响植物正常生长,对环境造成明显危害和污染;
(4)在选择《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作为参考标准时,土壤环境质量二级标准值根据布设点位底泥pH所属土壤pH范围进行选择确定,砷元素和铬元素选择水田项目中所列标准,铜元素选择农田项目中所列标准。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单因子污染评价法和潜在生态危害指数法建立的河流、湖泊底泥重金属综合评价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3)所述的潜在生态危害指数法评价方法如下:
(1)在应用单因子污染评价法对底泥重金属进行评价的基础上,进一步应用潜在生态危害指数法进行评价,该方法引入毒性响应系数作为评价参数之一;
(2)单因子评价:计算式Cfi=CDi/CRi,Eri=Tri×Cfi,其中Cfi为某一重金属的污染系数;CDi为样品浓度实测值;CRi为计算所需的参照值;Eri为单个重金属的潜在生态危害系数;Tri为各重金属的毒性相应系数;
(3)多因子综合评价:计算式RI=∑Eri,其中RI为多重金属潜在生态危害指数;
(4)重金属毒性响应系数分别为:元素Hg:40,元素Cd:30,元素As:10,元素Pb:5,元素Cu:5,元素Ni:5,元素Cr:2,元素Zn:1;
(5)指标Eri的潜在生态危害程度划分如下:Eri<40为轻微生态危害;40≤Eri<80为中等生态危害;80≤Eri<160为强生态危害;160≤Eri<320为很强生态危害;Eri≥320为极强生态危害;指标RI的潜在生态程度划分如下:RI<150为轻微生态危害;150≤RI<300为中等生态危害;300≤RI<600为强生态危害;RI≥600为很强生态危害;
(6)对单因子污染评价法评价结果中处于“良好水平”的点位,再进一步采用潜在生态危害指数法,以8种重金属指标综合反映布设点位底泥重金属的潜在生态风险水平,根据评价结果,潜在生态危害程度轻微的点位污染水平列为良好,潜在生态危害程度中等及以上的点位污染水平列为轻度;
(7)潜在生态危害指数法选用土壤环境质量一级标准(GB15618-1995)作为背景参考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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