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煤质挥发份大于40%锅炉砌筑结构有效
申请号: | 201420106723.5 | 申请日: | 2014-03-10 |
公开(公告)号: | CN203784992U | 公开(公告)日: | 2014-08-20 |
发明(设计)人: | 李俊强;钱玉芬;吴建楠;王硕 | 申请(专利权)人: | 沈阳锅炉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F23M5/06 | 分类号: | F23M5/06 |
代理公司: | 沈阳亚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21107 | 代理人: | 史旭泰 |
地址: | 110141 辽***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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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煤质 挥发 大于 40 锅炉 砌筑 结构 | ||
1.煤质挥发份大于40%锅炉砌筑结构,包括炉筒,炉筒下方的炉膛内设置有前拱和后拱,前拱上端与炉筒前下端连接,前拱与后拱之间为烟气进口,其特征在于后拱前端两侧对称设置有第一隔墙,后拱前部中间相应于两侧第一隔墙之间的通道口设置有第二隔墙,第一隔墙和第二隔墙上端均与炉筒下端连接,第二隔墙的水平投影两侧与两侧第一隔墙的水平投影内侧重叠,两重叠的面积相等;两侧第一隔墙的外侧与炉膛内壁相连。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煤质挥发份大于40%锅炉砌筑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隔墙与第二隔墙的水平距离为L,所述通道口的宽度为2L。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煤质挥发份大于40%锅炉砌筑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Bcal是燃料消耗量;Vg是实际烟气量;ω是烟气流速,θav是平均烟温,H是第一隔墙的高度。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煤质挥发份大于40%锅炉砌筑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ω取值12m/s。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煤质挥发份大于40%锅炉砌筑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隔墙和第二隔墙的厚度为114mm;所述重叠的宽度为100mm。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煤质挥发份大于40%锅炉砌筑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前拱的上部设置有第一通孔,第一通孔的上端与炉筒前端的前烟箱连通,第一通孔的下端与所述烟气进口上部连通,第一通孔的上端设置有孔盖。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煤质挥发份大于40%锅炉砌筑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后拱中部设置有出灰口,后拱上相应于出灰口设置有盖板,盖板后端通过转轴与连杆一端相连,连杆另一端依次穿过后墙体上的第二通孔、支撑框架与手柄连接,第二通孔内套接有套管,所述连杆穿过套管;所述支撑框前部设置有前挡板,后部设置有后挡板,连杆依次穿过前挡板、后挡板,前挡板与后挡板之间的连杆上设置有限位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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