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新型支护结构有效
申请号: | 201420260155.4 | 申请日: | 2014-05-21 |
公开(公告)号: | CN203891032U | 公开(公告)日: | 2014-10-22 |
发明(设计)人: | 张启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青岛业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2D17/04 | 分类号: | E02D17/04 |
代理公司: | 青岛联智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7101 | 代理人: | 崔滨生 |
地址: | 266071 山***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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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新型 支护 结构 | ||
1.一种新型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与上部的土层相对应的至少一排旋喷桩和形成在旋喷桩内部的微型钢管桩,相邻旋喷桩的圆柱桩体搭接为一体,所述微型钢管桩的底端穿出所述旋喷桩嵌入基底平面以下的岩石层内,各所述微型钢管桩的顶端由一冠梁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新型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旋喷桩的直径为1.0-1.2m,相邻旋喷桩的圆柱桩体搭接部分的宽度为所述旋喷桩直径的1/6-1/5;所述微型钢管桩的直径为0.15-0.3m,其钢管的直径为0.140-0.249m。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新型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当所述旋喷桩为2排以上时,相邻排的所述旋喷桩搭接为一体。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新型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相邻排的所述微型钢管桩的中心距为0.8-1.2m。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新型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相邻排的所述微型钢管桩的中心对正。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新型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微型桩嵌入基底平面以下岩石层内1.0-2.0m。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新型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旋喷桩的底端嵌入土层以下、基底平面以上的岩石层内。
8.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新型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旋喷桩的排数为1-3排。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新型支护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护结构还包括多层锚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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