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空气炸锅有效
申请号: | 201420430138.0 | 申请日: | 2014-07-31 |
公开(公告)号: | CN204049362U | 公开(公告)日: | 2014-12-31 |
发明(设计)人: | 朱泽春;金恩来;张雪岩 | 申请(专利权)人: |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J37/12 | 分类号: | A47J37/12;A47J36/2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50118 山***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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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空气 炸锅 | ||
1.一种空气炸锅,包括炸锅本体和可拆的炸锅移动体,所述炸锅本体内设有电热组件和风机组件,所述电热组件和风机组件位于炸锅移动体上方,所述风机组件位于电热组件上方,其特征在于:所述电热组件下方还设有隔板,所述隔板包括在其中部形成的通风区和在所述通风区周侧形成的防护区,所述通风区与上方的电热组件相对应。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隔板的通风区内分布有若干通风孔,相邻的通风孔之间形成隔筋。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若干通风孔在隔板中部周向间隔分布。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通风孔的宽度不大于10mm。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电热组件为平面螺旋电热管,所述通风孔上方至少对应一圈电热管,并且电热管外壁与通风孔孔边的间距不大于10mm。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通风区为隔板中部的开口,所述开口的边缘位于所述电热组件在隔板的投影面内。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电热组件为平面螺旋电热管,相邻两圈电热管之间的间隙不大于10mm。
8.如权利要求1至7任一项所述的一种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风机组件包括电机和风扇,所述炸锅本体内设有容置腔,所述风扇、电热组件和隔板安装在容置腔内,所述隔板的防护区边缘与容置腔内壁接触或者留有8mm-10mm的装配间隙。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空气炸锅,其特征在于:所述容置腔内还设有固定支架,所述固定支架支撑于隔板下方,所述固定支架的两端连接到容置腔内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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