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自救电梯有效
申请号: | 201420793641.2 | 申请日: | 2014-12-16 |
公开(公告)号: | CN204342209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5-20 |
发明(设计)人: | 李红;刘春燕;穆友芳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快奥电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6B5/00 | 分类号: | B66B5/00;B66B11/02 |
代理公司: | 湖州金卫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32 | 代理人: | 戴心同 |
地址: | 313000 浙江省湖州市南***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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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自救 电梯 | ||
1.一种自救电梯,包括井道(1),设置于所述井道(1)内的轿厢(2),所述井道(1)沿长度方向有若干平层,其特征在于:所述轿厢(2)一侧沿所述井道(1)高度方向固设有救援通道,所述救援通道为纵梯; 所述纵梯包括位于两侧相互平行的梯壁(3),设置于两侧所述梯壁(3)之间的梯杆(4),所述救援平台(10)延伸至所述梯壁(3)外。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自救电梯,其特征在于:所述轿厢(2)靠近所述救援通道的一侧开有侧门,所述轿厢(2)外侧位于所述侧门下方固设有救援平台(10)。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自救电梯,其特征在于:所述轿厢(2)设置有轿厢(2)门,所述轿厢(2)门包括设置于所述轿厢(2)正面的平移门和设置于所述侧门的纵移门(8);所述轿厢(2)开有所述侧门的外侧壁纵向设置有门导轨(5),所述纵移门(8)通过所述门导轨(5)安装并工作于所述轿厢(2)上。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自救电梯,其特征在于:所述门导轨(5)延伸于所述轿厢(2)顶部和底部之外,且所述门导轨(5)位于所述轿厢(2)地板以上的长度不小于两个连续的所述平层的高度之和。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自救电梯,其特征在于:所述门导轨(5)延伸于所述轿厢(2)顶部之外的部分设置于用于隔离所述轿厢(2)上空和所述救援通道的挡板。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自救电梯,其特征在于:所述挡板包括沿所述门导轨(5)长度方向延伸的侧挡板(6)和水平设置于所述侧挡板上端的顶挡板(7)。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自救电梯,其特征在于:所述顶挡板(7)单向铰接于所述侧挡板的顶边;所述单向铰接为所述侧挡板(6)仅能向上转动。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自救电梯,其特征在于:所述救援平台(10)靠近所述纵梯的侧边与所述梯杆(4)之间的距离为30~45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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