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动床有效
申请号: | 201480002804.3 | 申请日: | 2014-09-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4755056B | 公开(公告)日: | 2016-10-12 |
发明(设计)人: | 久米洋平;塚田将平;河上日出生 | 申请(专利权)人: | 松下知识产权经营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A61G7/00 | 分类号: | A61G7/00;A47C20/08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刘文海 |
地址: | 日本国***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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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动 | ||
1.一种电动床,具备:使第二框架相对于第一框架进行升降动作的第一驱动部、控制所述第一驱动部的控制装置、通过开关操作对所述控制装置进行指示的输入部,
在所述输入部的下降开关被按下时所述第二框架的上表面的高度即床高度在第一规定高度以上的情况下,所述控制装置控制所述第一驱动部而使所述第二框架以基本速度下降,在所述输入部的下降开关被按下时所述床高度小于所述第一规定高度的情况下,所述控制装置以不使所述第二框架暂时停止的方式控制所述第一驱动部而使所述第二框架以比所述基本速度慢的第一低速度下降。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床,其中,
所述基本速度以及所述第一低速度为恒定速度。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电动床,其中,
所述电动床为以能够分离组合轮椅部与床部的方式构成的床,
所述输入部的所述下降开关包含:进行所述第二框架的升降动作的第一开关、使所述第二框架升降并且进行所述轮椅部以及所述床部的分离组合的第二开关,
在所述第二开关被按下时所述床高度在所述第一规定高度以上的情况下,所述控制装置控制所述第一驱动部而使所述第二框架以所述基本速度下降,在所述第二开关被按下时所述床高度小于所述第一规定高度的情况下,所述控制装置控制所述第一驱动部而使所述第二框架以所述第一低速度下降。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动床,其中,
在所述第二开关被按下而使所述第二框架以所述第一低速度下降时检测到所述轮椅部的车轮接地的情况下,所述控制装置控制所述第一驱动部而使所述第二框架以所述基本速度下降。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电动床,其中,
设定比所述基本速度慢且比所述第一低速度快的第二低速度,
在所述第二框架以所述第一低速度下降时所述下降开关的按下被解 除后再次按下所述下降开关的情况下,所述控制装置控制所述第一驱动部而使所述第二框架以所述第二低速度下降。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动床,其中,
设定比所述基本速度慢且比所述第一低速度快的第二低速度,
在所述第二框架以所述第一低速度下降时所述下降开关的按下被解除后再次按下所述下降开关的情况下,所述控制装置控制所述第一驱动部而使所述第二框架以所述第二低速度下降。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动床,其中,
在所述床高度小于所述第一规定高度的状态下以所述第一低速度下降规定时间的情况下,所述控制装置控制所述第一驱动部而使所述第二框架以所述第二低速度下降。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动床,其中,
在所述床高度小于所述第一规定高度的状态下以所述第一低速度下降规定时间的情况下,所述控制装置控制所述第一驱动部而使所述第二框架以所述第二低速度下降。
9.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电动床,其中,
设定比所述基本速度慢且比所述第一低速度快并且速度与所述下降开关被按下时的所述床高度对应地变化的第三低速度,
在所述第二框架以所述第一低速度下降时所述下降开关的按下被解除后再次按下所述下降开关的情况下,所述控制装置控制所述第一驱动部而使所述第二框架以所述第三低速度下降。
10.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动床,其中,
设定比所述基本速度慢且比所述第一低速度快并且速度与所述下降开关被按下时的所述床高度对应地变化的第三低速度,
在所述第二框架以所述第一低速度下降时所述下降开关的按下被解除后再次按下所述下降开关的情况下,所述控制装置控制所述第一驱动部而使所述第二框架以所述第三低速度下降。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床,其中,
所述第一低速度为所述床高度越低而下降速度越慢的可变第一低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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