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机动车有效
申请号: | 201480006269.9 | 申请日: | 2014-01-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4955715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8-25 |
发明(设计)人: | I·劳尔;E·布雷姆 | 申请(专利权)人: | 宝马股份公司 |
主分类号: | B62D25/02 | 分类号: | B62D25/02;B60R19/00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11038 | 代理人: | 邓斐 |
地址: | 德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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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机动车 | ||
1.机动车,包括形成客舱的车身;并包括在客舱前面构成的车体前端,两个车轮罩构成在所述车体前端上,分别有一个前轮可转向地设置在所述车轮罩中;以及包括向前朝车体前端限定客舱边界的端壁,其中,所述端壁在侧向分别由一个前车身立柱限定,分别在相应的前车身立柱的一个下端部处构成有各一个坎梁的前端部,相应的坎梁沿机动车的纵向向后伸展,相应的坎梁分别形成一个空心型材,在该空心型材的空腔中设置有至少一个加强型材,
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空心型材的空腔(37)中设置的加强型材(36)具有至少一个附加的加强型材(47、51),各加强型材(36、47、51)的布置结构和/或形状和/或长度和/或材料和/或连接设计为,使得各加强型材(36、47、51)的端面(56、57、67)在相应车轮(23)对相应坎梁(16)的相应前端部(17)的碰撞能量对应高时破坏该车轮(23)连同属于它的构件(24、25、26、27、28、29),
分别存在的所述附加的加强型材(47、51)从相应坎梁(16)的前端部(17)在预先确定的长度(x47、x51)上沿相应坎梁(16)的纵向(x)延伸,各加强型材(36、47、51)相互连接并且相应加强型材(36、47、51)在其相应前端部(49、70、67)上在所述坎梁(16)前端部(17)的高度中分别具有至少一个端面(56、57、67)。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动车,
其特征在于,在相应空心型材的空腔(37)中设置的、要加强的所述加强型材(36)具有帽形的横截面。
3.按照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机动车,
其特征在于,相应的第一附加的加强型材(47)具有U形的横截面。
4.按照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机动车,
其特征在于,相应的第一附加的加强型材(47)与已经存在的所述加强型材(36)形成封闭的断面轮廓(55)。
5.按照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机动车,
其特征在于,第一附加的加强型材(47)通过侧壁区段(48b、48c)连接在所述加强型材(36)的沿车辆横向(y)延伸的、大致处于水平的纵向侧壁(46a、46c)上。
6.按照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机动车,
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空心型材的空腔(37)中通过两个加强型材(36、47)的布置结构而得到封闭的多腔型材(58),该多腔型材包括三个封闭的腔室或断面轮廓(59、55、65)。
7.按照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机动车,
其特征在于,除了在要加强的所述加强型材(36)的内面(54)上设置的U形的第一附加的加强型材(47),还设有至少一个另外的附加的加强型材(51),该另外的附加的加强型材(51)向下和/或向上形成所述加强型材(36)的处于垂直平面中的纵向侧壁(46b)的延长部,从而得到包括至少四个封闭的腔室(59a、59b、55、65)的至少一个多腔型材(63)。
8.按照权利要求7所述的机动车,
其特征在于,所述坎梁(16)的材料是金属或非金属的材料,要加强的加强型材(36)的材料是金属或非金属的材料,U形的第一附加的加强型材(47)的材料是金属或非金属的材料,并且所述另外的附加的加强型材(51)的材料是金属或非金属的材料。
9.按照权利要求8所述的机动车,
其特征在于,所述非金属的材料是纤维增强的塑料。
10.按照权利要求7所述的机动车,
其特征在于,U形的第一附加的加强型材(47)具有长度(x47)并且所述另外的附加的加强型材(51)具有长度(x51),该第一附加的加强型材的长度或所述另外的附加的加强型材的长度大致对应于在其上所构成的A柱(50)的平均宽度(x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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