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隐藏标识的吸烟制品有效
申请号: | 201480010771.7 | 申请日: | 2014-02-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5072932B | 公开(公告)日: | 2019-08-27 |
发明(设计)人: | L·纳皮 | 申请(专利权)人: | 菲利普莫里斯生产公司 |
主分类号: | A24D1/02 | 分类号: | A24D1/02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 代理人: | 王其文 |
地址: | 瑞士纳*** | 国省代码: | 瑞士;C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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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隐藏 标识 吸烟 制品 | ||
吸烟制品包括一种标记,该标记包括在被从特定角度观察时是被隐藏住的并且在被从其它角度观察时在视觉上是不同的标识。该标记可被设置在包装材料(例如成型件包装件、可发烟材料包装件、或接装纸包装件)上。该标记可包括对齐的浮雕特征和印制特征,其中,一部分是不对齐的。该标记可包括彩色的相邻的或周围的区域,根据视角,该标识可被隐藏到该相邻的或周围的区域中并且它可从该区域中被显现出来。与假冒品相对照,该标记可使消费者能够将吸烟制品识别为真品。
技术领域
本公开涉及吸烟制品和用于吸烟制品的具有隐藏标识的包装材料。
背景技术
可燃的吸烟制品(例如香烟)通常具有由纸质包装材料环绕从而形成烟草杆的烟丝。香烟由吸烟者通过点燃该香烟的一端并使该烟丝杆燃烧来使用。吸烟者随后通过在该香烟的通常包含过滤嘴的相对端或嘴端上抽吸而将主流烟气接收到他们的嘴中。该烟丝根据香烟的品牌可以是一类烟草或由两种或多种类型的烟草构成的混合物。
其它已知的吸烟制品包括例如其中通过电气加热或通过从可燃的燃料元件或热源到成烟基质的热传递来产生烟雾的吸烟制品。在吸烟期间,挥发性化合物通过来自热源的传热而从成烟基质中被释放出来并且被夹带在被抽吸通过该吸烟制品的空气中。当释放的化合物冷却时,它们冷凝以形成被消费者吸入的烟雾。同样已知的是下列吸烟制品,其中,含有尼古丁的烟雾在不燃烧的情况下并且在一些情形下在不加热的情况下、例如通过化学反应从烟草材料、烟草提取物或其它尼古丁来源产生。
吸烟制品的多个部分均可包括消费者可见的包装材料或壳体。例如,香烟的过滤嘴杆通常被以成型件包装纸包裹住,烟草杆通常被以香烟纸包裹住,并且烟草杆和过滤嘴杆通常以接装纸附接。不可燃的吸烟制品可具有类似的包装材料或壳体以容纳吸烟制品的部件。吸烟制品的成型件包装件的多个部分、香烟纸、接装纸、其它包装材料或壳体对消费者来说均会是可见的。
壳体或包装材料通常是纯白或彩色的。有时,在这些包装材料中的一种或多种上印制有诸如图像、标志或文字的标识,使得用户可容易地认出以及识别出产品。至少一个公开的专利申请WO2011/042354描述了具有对齐的印制图案和浮雕的V形特征的包装材料,其中,该特征的一侧设置有一种色彩而另一侧设置有另一种色彩,使得当被从不同角度观察时,不同的色彩占主导。
尽管可将诸如图像、标志、文字、或色移之类的标识用于识别真品产品,但假冒的吸烟制品的数量还是继续增大。因此,用于将产品识别为真品的更为复杂的机构可被预期用于威慑假冒品。
发明内容
本公开的一个目的是描述具有下列标识的吸烟制品或其包装材料,该标识与先前描述的标识相比是更难以假冒的。该标识可使用户能够更为容易地将吸烟制品识别为真品。在一些实施例中,该标识是仅从一个或多个特定角度才是可见的,而当被从其它角度观察时则被隐藏住。
本公开的另一目的是描述具有隐藏标识的吸烟制品或其包装材料,该隐藏标识在被从特定角度观察时变成是可见的。这种吸烟制品和包装材料可被用户更为轻易地接受为身份验证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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