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组织融合剂有效
申请号: | 201480013056.9 | 申请日: | 2014-03-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5228666B | 公开(公告)日: | 2018-10-12 |
发明(设计)人: | C.默克勒;E.奥德马特 | 申请(专利权)人: | 艾斯丘莱普股份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L31/14 | 分类号: | A61L31/14;A61L31/16;A61L24/00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罗文锋;石克虎 |
地址: | 德国图***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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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组织 融合 | ||
1.一种组织融合剂,其包含支持元件和植绒材料,其中所述组织融合剂包含提高电导率或降低阻抗的添加剂,以及其中所述支持元件包含在高频交流电、热、超声和/或激光辐射的影响下是可熔化的材料或由这类材料形成。
2.权利要求1的组织融合剂,其特征在于所述植绒材料通过粘合层与支持元件连接。
3.权利要求1或2的组织融合剂,其特征在于将所述支持元件作为延展面形成。
4.权利要求3的组织融合剂,其特征在于将所述支持元件作为二维延展面形成。
5.权利要求4的组织融合剂,其特征在于将所述支持元件以盘的形式形成。
6.权利要求1-2和4-5中任一项的组织融合剂,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持元件呈薄片的形式。
7.权利要求1-2和4-5中任一项的组织融合剂,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持元件呈圆形盘的形式。
8.权利要求7的组织融合剂,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持元件呈环形盘的形式。
9.权利要求1-2、4-5和8中任一项的组织融合剂,其特征在于所述植绒材料以植绒纤维的形式存在。
10.权利要求9的组织融合剂,其特征在于所述植绒材料以单丝植绒纤维的形式存在。
11.权利要求1-2、4-5和8中任一项的组织融合剂,其特征在于所述植绒材料以微粒植绒材料的形式存在。
12.权利要求11的组织融合剂,其特征在于所述植绒材料以粉料或粒料的形式存在。
13.权利要求1-2、4-5、8、10和12中任一项的组织融合剂,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持元件和/或植绒材料包含可再吸收材料或由这类材料组成。
14.权利要求13的组织融合剂,其特征在于所述可再吸收材料选自聚羟基链烷酸酯、聚乙烯醇、蛋白质、多糖、其共聚物、其盐、其立体异构体及其混合物。
15.权利要求14的组织融合剂,其特征在于所述蛋白质为胞外蛋白质。
16.权利要求14的组织融合剂,其特征在于所述蛋白质为血清蛋白质。
17.权利要求14的组织融合剂,其特征在于所述多糖为粘多糖。
18.权利要求14的组织融合剂,其特征在于所述多糖为带有羧基的多糖、带有氨基的多糖或带有醛基的多糖。
19.权利要求14的组织融合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立体异构体为非对映异构体。
20.权利要求1-2、4-5、8、10、12和14-19中任一项的组织融合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组织融合剂包含呈盐的形式的提高电导率或降低阻抗的添加剂。
21.权利要求20的组织融合剂,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持元件和/或植绒材料包含呈盐的形式的提高电导率或降低阻抗的添加剂。
22.权利要求20或21的组织融合剂,其特征在于所述提高电导率或降低阻抗的添加剂选自碱金属卤化物、碱土金属卤化物、磷酸盐及其混合物。
23.权利要求22的组织融合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磷酸盐为碱金属磷酸盐、碱土金属磷酸盐或混合磷酸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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