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使用抗IL23抗体治疗克罗恩氏病的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480015713.3 | 申请日: | 2014-02-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5307675A | 公开(公告)日: | 2016-02-03 |
发明(设计)人: | W.潘;W.楚吉 | 申请(专利权)人: | 美国安进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39/00 | 分类号: | A61K39/00;C07K16/24;A61K39/395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黄登高;彭昶 |
地址: | 美国加利***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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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使用 il23 抗体 治疗 克罗恩氏病 方法 | ||
1.一种治疗有需要的受试者的克罗恩氏病的方法,其包括以如下量并且以如下间隔向所述受试者施用抗IL-23抗体:
a.每0.5-1.5个月15-54mg;
b.每1.5-4.5个月55-149mg;
c.每4-8个月150-299mg;或
d.每4-12个月300-1100mg。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量和间隔为:
a.每0.5-1.0个月15-21mg;
b.每1.5-3.0个月55-70mg;
c.每4-6个月150-260mg;或
d.每4-8个月300-700mg。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量和间隔为:
a.每个月21mg;
b.每3个月70mg;
c.每6个月210mg;或
d.每6个月700mg。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量和间隔为:
a.每3个月210mg或
b.每3个月700mg。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量和间隔为:
a.每1个月210mg或
b.每1个月700mg。
6.一种治疗有需要的受试者的克罗恩氏病的方法,其包括以一定量并且以一定间隔向所述受试者施用一定量的抗IL-23抗体,所述量和所述间隔足以实现和/或维持每体积血清中抗IL-23抗体的量在12.5ng/ml与1000ng/ml之间。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每体积血清中抗IL-23抗体的量为至少10ng/ml。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每体积血清中抗IL-23抗体的量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组:至少25ng/ml;至少50ng/ml;至少60ng/ml;至少70ng/ml;至少75ng/ml;和至少80ng/ml。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每体积血清中抗IL-23抗体的量在85ng/ml与100ng/ml之间。
10.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每体积血清中抗IL-23抗体的量在70ng/ml与150ng/ml之间。
11.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每体积血清中抗IL-23抗体的量在50ng/ml与250ng/ml之间。
12.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每体积血清中抗IL-23抗体的量在40ng/ml与500ng/ml之间。
13.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每体积血清中抗IL-23抗体的量在25ng/ml与750ng/ml之间。
14.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每体积血清中抗IL-23抗体的量在10ng/ml与1,000ng/ml之间。
15.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IL23抗体被静脉内施用。
16.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IL23抗体被皮下施用。
17.根据上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抗IL-23抗体为AMG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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