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车辆用危险警报控制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1480030398.1 | 申请日: | 2014-03-14 |
公开(公告)号: | CN105324804A | 公开(公告)日: | 2016-02-10 |
发明(设计)人: | 清水亮介 | 申请(专利权)人: | 日立汽车系统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8G1/16 | 分类号: | G08G1/16;B60R21/00 |
代理公司: | 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 31210 | 代理人: | 彭里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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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车辆 危险 警报 控制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车辆用危险警报控制装置,涉及例如对停车过程中的本车辆周围的步行者以及车辆的司机发出与车辆的碰撞的危险警报的装置。
背景技术
位于从行驶中的车辆的司机来看为死角的停车中的车辆背后的步行者难以通过识别行驶车辆的前方的雷达或者照相机等检测到。提出了一种车辆用警告系统,其能够对这样的司机无法目视确认的步行者等对象物进行检测,能够使司机识别将对本车辆的行驶造成影响的对象物(例如,参照以下专利文献1)。
专利文献1的车辆用警告系统中,使步行者等对象物携带通信终端。该通信终端将该通信终端自身的位置报告给搭载在车辆上的车辆用警告装置。由此,该车辆用警告装置掌握携带所述通信终端的步行者等对象物的位置信息,根据由本车位置检测单元检测到的本车辆的位置信息、由物体检测单元检测到的位于本车辆的行进方向前方的停止车辆等物体的大小或位置信息,计算出本车辆、停车车辆等物体、以及步行者等对象物的三者的位置关系。然后,携带通信终端的步行者等对象物的位置被判定为存在于位于本车辆的行进方向的停车车辆等物体的死角区域的情况下,将携带所述通信终端的对象物作为警告对象物,由此仅将本车辆的司机无法目视识别的对象物识别为警告对象的对象物,对该司机发出警告。
现有技术文献
专利文献
专利文献1:日本特开2004-46426号公报
发明内容
发明所要解决的课题
但是,在所述现有的技术中,是以步行者等对象物携带能够将该对象物自身的位置报该给搭载于车辆上的车辆用警告装置的通信终端为前提的。因此,在步行者未持有所述通信终端的情况下,不能检测位于停车中的车辆的背后的步行者,不能对该步行者以及行驶车辆的司机发出碰撞的危险警报。又,即使在步行者携带着所述通信终端的情况下,在该通信终端通过例如GPS取得自身的位置信息的情况下,恐怕会由于该位置信息的精度的问题而对步行者发出不必要的警告,或者不能发出必要的警告。
本发明正是鉴于以上问题而做出的,其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步行者不携带通信终端,也能够对产生死角的停车中的本车辆的周围的行驶车辆的司机以及或者步行者发出与行驶车辆的碰撞的危险警报的车辆用危险警报控制装置。
用于解决课题的手段
为了达到所述目的,本发明所涉及的车辆用危险警报控制装置是对停车中的本车辆的周围的行驶车辆的司机以及/或者步行者发出所述行驶车辆与所述步行者以及/或者所述行驶车辆彼此的碰撞的危险警报的车辆用危险警报控制装置,该车辆用危险警报控制装置的特征在于,具有:外界识别单元,其将所述行驶车辆以及/或者所述步行者识别为移动体;危险判定单元,其判定所述行驶车辆与所述步行者以及/或者所述行驶车辆彼此的碰撞的危险的有无;以及危险警报单元,其在所述危险判定单元判定为存在所述碰撞的危险的情况下,对所述行驶车辆的司机以及/或者所述步行者发出所述碰撞的危险的警报。
在此,“司机以及/或者步行者”可以改称为“司机和步行者的至少一方”。同样地,“行驶车辆以及/或者步行者”可以改称为“行驶车辆和步行者的至少一方”,“所述行驶车辆与所述步行者以及/或者所述行驶车辆彼此的碰撞”可以改称为“所述行驶车辆与所述步行者的碰撞、所述行驶车辆彼此的碰撞的至少一方”。
发明效果
根据本发明的车辆用危险警报控制装置,相对于行驶车辆以及/或者司机产生死角的停车过程中的车辆自身能够判定其周围的行驶车辆与步行者以及/或者行驶车辆彼此的碰撞的危险,对该行驶车辆的司机以及/或者步行者发出该碰撞的危险警报。因此,根据本发明的车辆用危险警报控制装置,不使步行者携带通信终端,也能够对停车过程中的车辆的周围的步行者或者行驶车辆的司机发出与行驶车辆碰撞的危险警报。
附图说明
图1是示出搭载有本发明的实施形态1所涉及的危险警报控制装置的车辆正停车的状态的实施例1的概略图。
图2是示出本发明的实施形态1所涉及的危险警报控制装置的控制框图。
图3是示出图2所示的危险警报控制装置的动作的流程图。
图4是示出图1所示的车辆在十字路口停止时的状态的实施例2的概略图。
图5是示出图1所示的车辆在堵车时停车的状态的实施例3的概略图。
图6是示出本发明的实施形态2所涉及的危险警报控制装置的概略结构的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形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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