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物体识别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480031947.7 | 申请日: | 2014-05-22 |
公开(公告)号: | CN105264587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4-26 |
发明(设计)人: | 笹渕洋治;水谷克也 | 申请(专利权)人: | 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8G1/16 | 分类号: | G08G1/16;G01B11/00;G01S13/86;G01S13/93 |
代理公司: | 北京华夏正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11017 | 代理人: | 韩登营,栗涛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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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物体 识别 装置 | ||
1.一种物体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
具有:
雷达,其检测出车辆周围的物体;
摄像头,其对车辆周围进行拍摄,从而检测出物体;
同一物体识别机构,所述雷达检测出的所述物体与所述摄像头检测出的所述物体这二者均位于规定位置范围内时,所述同一物体识别机构将这二者识别为同一物体,
所述雷达或所述摄像头的检测中断之后再次重新开始时,所述同一物体识别机构将所述规定位置范围缩小,而对所述雷达检测出的所述物体与所述摄像头检测出的所述物体是否为同一物体进行判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物体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
缩小所述规定位置范围之后,判定为不存在所述同一物体时,所述同一物体识别机构逐渐扩大所述规定位置范围。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物体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雷达所检测出的所述物体和所述摄像头所检测出的所述物体这二者持续规定时间一直存在于所述规定位置范围内时,所述同一物体识别机构将这二者识别为同一物体,
所述雷达或所述摄像头的检测中断之后再次重新开始时,所述同一物体识别机构将所述规定时间缩短,而对所述雷达检测出的所述物体与所述摄像头检测出的所述物体是否为同一物体进行判定。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物体识别装置,其特征在于,
缩小所述规定位置范围之后,判定为不存在所述同一物体时,所述同一物体识别机构逐渐扩大所述规定位置范围,并且,随着所述规定位置范围的扩大,所述同一物体识别机构对所述规定时间进行变更设定,使所述规定时间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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