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使用金属氧化物和金属粉末的组合作为添加剂改善电镀性能有效
申请号: | 201480049091.6 | 申请日: | 2014-09-04 |
公开(公告)号: | CN105518074B | 公开(公告)日: | 2017-10-03 |
发明(设计)人: | 吴彤;严彦刚;安玉贤;林叶刚;廉学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沙特基础全球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8L69/00 | 分类号: | C08L69/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11240 | 代理人: | 张英,宫传芝 |
地址: | 荷兰贝尔根***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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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使用 金属 氧化物 金属粉末 组合 作为 添加剂 改善 电镀 性能 | ||
1.一种共混热塑性组合物,包括:
a.从20wt%至80wt%的聚碳酸酯聚合物组分;
b.从5wt%至30wt%的聚碳酸酯-聚硅氧烷共聚物组分;
c.从1wt%至20wt%的激光直接成型添加剂组分,其中,所述激光直接成型添加剂组分包括含铜的激光直接成型添加剂;和
d.从0.02wt%至5wt%的金属组分,其中,所述金属组分包括选自Cu、Fe、Ni、Zn、Ag、Pt、Au、Al、Pb、Co、Mn、Mo、Cr、Ti、Ga、Ge、和Sb,或它们的组合中的金属;
其中,在所述共混热塑性组合物中全部组分的合并重量百分数值为100wt%,并且其中,全部重量百分数值均是基于所述组合物的总重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共混热塑性组合物,其中,所述共混热塑性组合物能够被电镀。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共混热塑性组合物,其中,当根据ASTM B568确定时,所述共混热塑性组合物具有从0.7至2.0的电镀指数。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共混热塑性组合物,其中,所述聚碳酸酯聚合物组分包括衍生自双酚A的重复单元。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共混热塑性组合物,其中,所述聚碳酸酯聚合物组分具有使用BPA聚碳酸酯标准品通过凝胶渗透色谱测量的,从15000至50,000克/摩尔的重均分子量。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共混热塑性组合物,其中,所述聚碳酸酯聚合物组分包括第一聚碳酸酯聚合物组分和第二聚碳酸酯聚合物组分。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共混热塑性组合物,其中,当根据ASTMD1238在300℃和1.2kg的负荷下测量时,所述第一聚碳酸酯聚合物组分具有至少20克/10分钟的熔体流动速率。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共混热塑性组合物,其中,当根据ASTMD1238在300℃和1.2kg的负荷下测量时,所述第一聚碳酸酯聚合物组分具有至少22克/10分钟的熔体流动速率。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共混热塑性组合物,其中,当根据ASTMD1238在300℃和1.2kg的负荷下测量时,所述第一聚碳酸酯聚合物组分具有从17克/10分钟至32克/10分钟的熔体流动速率。
10.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共混热塑性组合物,其中,所述第一聚碳酸酯聚合物组分具有使用BPA聚碳酸酯标准品通过凝胶渗透色谱测量的,从18,000至40,000克/摩尔的重均分子量。
11.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共混热塑性组合物,其中,当根据ASTMD1238在300℃和1.2kg的负荷下测量时,所述第二聚碳酸酯聚合物组分具有至少3.0克/10分钟的熔体流动速率。
12.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共混热塑性组合物,其中,当根据ASTMD1238在300℃和1.2kg的负荷下测量时,所述第二聚碳酸酯聚合物组分具有从4.0克/10分钟至8.0克/10分钟的熔体流动速率。
13.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共混热塑性组合物,其中,所述第二聚碳酸酯聚合物组分具有使用BPA聚碳酸酯标准品通过凝胶渗透色谱测量的,从18,000至40,000克/摩尔的重均分子量。
14.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共混热塑性组合物,其中,所述聚碳酸酯-聚硅氧烷共聚物组分包括衍生自BPA的重复单元。
1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共混热塑性组合物,其中,所述聚碳酸酯-聚硅氧烷共聚物组分包括二甲基硅氧烷重复单元。
1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共混热塑性组合物,其中,所述激光直接成型添加剂组分是具有下式的材料:
AB2O4
其中,A是铜,并且其中,B是3价金属阳离子。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共混热塑性组合物,其中,所述3价金属阳离子包括铬、铁、铝、镍、锰、锡、或它们的组合。
1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共混热塑性组合物,另外地包括选自防滴剂、抗氧化剂、抗静电剂、链增长剂、着色剂、脱模剂、流动促进剂、光稳定剂、润滑剂、热稳定剂中的一种或多种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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