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在审
申请号: | 201480063022.0 | 申请日: | 2014-11-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5745774A | 公开(公告)日: | 2016-07-06 |
发明(设计)人: | 竹林义友 | 申请(专利权)人: | 丰田自动车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1M4/131 | 分类号: | H01M4/131;H01M4/505;H01M4/525;H01M4/62;H01M10/052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11247 | 代理人: | 李颖;林柏楠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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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水电 二次 电池 | ||
1.一种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其包含:
正极,该正极包含正极活性材料层,其包括正极活性材料、具有150ml/100g或更大的DBP吸油值的导电材料和具有离子传导性的无机磷酸化合物,以及该正极的工作上限电位以金属锂为参比为4.3V或更高;
负极;和
非水电解质。
2.根据权利要求1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其中相对于100质量份的正极活性材料,所述无机磷酸化合物的比例为0.1质量份或更高且5质量份或更低。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其中所述无机磷酸化合物是碱金属元素和周期表第2族元素中的至少一种的磷酸盐。
4.根据权利要求3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其中所述无机磷酸化合物包含选自Li3PO4、LiPON、Na3PO4和Mg3(PO4)2中的一种或多种。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一项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其中所述无机磷酸化合物是粒子,且所述粒子的平均粒径为1微米或更大且10微米或更小。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任一项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其中所述导电材料的比例为整个正极活性材料层的1质量%或更高且10质量%或更低。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任一项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其中所述正极活性材料包含具有尖晶石结构的锂-镍-锰复合氧化物。
8.根据权利要求7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其中在所述锂-镍-锰复合氧化物中掺杂有选自Ti、V、Cr、Fe、Co、Cu、Zn、Al和W中的一种或多种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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