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梯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480077145.X | 申请日: | 2014-04-03 |
公开(公告)号: | CN106103324B | 公开(公告)日: | 2018-01-30 |
发明(设计)人: | 柴田益诚;钉谷琢夫;垣尾政之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菱电机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B66B1/18 | 分类号: | B66B1/18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127 | 代理人: | 李辉,龚晓娟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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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梯 装置 | ||
1.一种电梯装置,其中,所述电梯装置具有:
多个轿厢,它们分别独立地在同一井道内升降;
电梯控制装置,其实施所述轿厢的驱动控制,并且管理所述轿厢的运行;
轿厢间缓冲器,其缓和所述轿厢彼此之间的碰撞带来的冲击;以及
安全控制装置,其根据与所述轿厢的位置及速度有关的信息来监视所述轿厢的状态,在检测出异常时使所述轿厢转入安全状态,
所述电梯控制装置的运转模式包括:独立运转模式,使所述轿厢分别独立地行进;以及接近同步运转模式,使所述轿厢在相互接近的状态下一体地同步行进,
在所述安全控制装置中设定有监视基准距离,
所述安全控制装置在所述运转模式是所述接近同步运转模式时彼此相邻的所述轿厢的距离超过监视基准距离的情况下,判定为异常。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梯装置,其中,
所述监视基准距离被设定成如下的距离:即使所述轿厢以在发生异常时彼此相邻的所述轿厢间的距离内能够达到的最大速度相互碰撞,所述轿厢的速度也是能够利用所述轿厢间缓冲器缓和冲击的速度以下。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梯装置,其中,
所述监视基准距离被设定为与所述轿厢间缓冲器的缓冲行程同等的距离以下。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梯装置,其中,
在所述安全控制装置中设定有比所述监视基准距离短的异常接近距离,
所述安全控制装置在所述运转模式是所述接近同步运转模式时彼此相邻的所述轿厢的距离成为异常接近距离以下的情况下,也判定为异常。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梯装置,其中,
在所述安全控制装置中设定有接近基准速度,该接近基准速度是向所述接近同步运转模式切换的过程中的监视基准,
所述安全控制装置在向所述接近同步运转模式切换的过程中监视彼此相邻的所述轿厢的接近速度,在接近速度超过所述接近基准速度的情况下,判定为异常。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梯装置,其中,
所述接近基准速度被设定成能够利用所述轿厢间缓冲器缓和冲击的速度。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梯装置,其中,
所述接近基准速度被设定成能够在所述轿厢间缓冲器的缓冲行程以下的距离内在平均减速度在重力加速度以下的条件下进行停止的速度。
8.根据权利要求1~7中任意一项所述的电梯装置,其中,
所述安全控制装置在所述运转模式是所述独立运转模式时,
监视所述轿厢的位置及速度,
在彼此相邻的两台所述轿厢向相互接近的方向行进的情况下,根据对方的所述轿厢的速度及位置计算对方的所述轿厢能够停止的位置,设定能够在该位置停止的接近时监视基准速度,在所述轿厢的速度超过所述接近时监视基准速度时判定为异常,
在彼此相邻的两台所述轿厢向相同方向行进的情况下,设定能够停止在先行的对方的所述轿厢的位置处的跟进时监视基准速度,在跟进的所述轿厢的速度超过所述跟进时监视基准速度时判定为异常。
9.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电梯装置,其中,
在所述安全控制装置中设定有比所述监视基准距离短的异常接近距离,
所述安全控制装置在所述运转模式是所述接近同步运转模式时彼此相邻的所述轿厢的距离成为异常接近距离以下的情况下,也判定为异常。
10.根据权利要求2~4中任意一项所述的电梯装置,其中,
在所述安全控制装置中设定有接近基准速度,该接近基准速度是向所述接近同步运转模式切换的过程中的监视基准,
所述安全控制装置在向所述接近同步运转模式切换的过程中监视彼此相邻的所述轿厢的接近速度,在接近速度超过所述接近基准速度的情况下,判定为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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