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使用南烛叶提取液制作食品的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510011726.X | 申请日: | 2015-01-01 |
公开(公告)号: | CN104643060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5-27 |
发明(设计)人: | 方伟锋 | 申请(专利权)人: | 吴中区木渎吴珍土特产商行 |
主分类号: | A23L1/29 | 分类号: | A23L1/29 |
代理公司: | 无 | 代理人: | 无 |
地址: | 215000 江苏省苏州市吴***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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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使用 南烛叶 提取 制作 食品 方法 | ||
1.一种使用南烛叶提取液制作食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S1:将南烛的新鲜树叶和杀青干燥树叶粉碎、研磨成鲜粉末和干粉末;
S2:在常温水浴内温浸所述干粉末40~60min后过滤、加压浓缩得到浓缩液;
S3:按照新鲜树叶和干燥树叶的质量比为1∶8~20的比例将鲜粉末与所述浓缩液混合均匀后在45~60℃水浴内保温酶解4~5小时;
S4:将进行酶解后的粉末残渣过滤去除后得到所述提取液;
S5:按照水和所述提取液的体积比为3~5∶1的比例将所述提取液稀释;
S6:用稀释后的提取液浸泡待制食品;
S7:将所述待制食品按照常规方法烹饪即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使用南烛叶提取液制作食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S6中,用稀释后的提取液在40~50℃下温浸所述待制食品3~5h。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使用南烛叶提取液制作食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S6中,用稀释后的提取液在常温下浸泡所述待制食品8~12h。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使用南烛叶提取液制作食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若所述待制食品为糯米或粳米,则在所述S7中烹饪得到的是乌米饭;在所述S6之后S7之前,还包含以下步骤:
将所述浸泡好的待制食品烘干后包装。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使用南烛叶提取液制作食品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若所述待制食品为鸡爪、猪蹄或豆干,则在所述S7中烹饪得到的是乌鸡爪、乌猪蹄或乌豆干;在所述S7之后,还包含以下步骤:
将所述乌鸡爪、乌猪蹄或乌豆干进行真空包装,开袋即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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