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物品排出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510024892.3 | 申请日: | 2015-01-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5270873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6-06 |
发明(设计)人: | 山宫毅人 | 申请(专利权)人: | 旭精工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B65G59/06 | 分类号: | B65G59/06;B65H3/24 |
代理公司: | 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11277 | 代理人: | 刘新宇,张会华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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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物品 排出 装置 | ||
1.一种物品排出装置,其包括:
收纳部,所述收纳部用于将一摞物品收纳在收纳空间内,其中用于保持所述一摞物品的保持器被形成在所述收纳空间内,排出开口被形成为与所述收纳空间连通,最下方位置的物品从所述一摞物品中通过所述排出开口沿排出方向排出;
排出部,所述排出部用于将所述最下方位置的物品从所述一摞物品中通过所述排出开口排出,其中所述排出部包括驱动设备、通过所述驱动设备而移动的第一可移动构件、与所述第一可移动构件连动地移动的第二可移动构件和与所述第一可移动构件连动地移动的推动器;和
控制部,所述控制部用于控制所述排出部的所述驱动设备的操作,
其中,所述推动器包括物品放置部,在所述最下方位置的物品被从所述一摞物品中排出之后,剩余的物品被放置在所述物品放置部上;
在排出操作期间,所述推动器将所述最下方位置的物品从后向前推,从而通过所述排出开口沿所述排出方向排出所述最下方位置的物品,所述推动器以使所述剩余的物品中的最下方位置的物品在所述收纳空间中保持其通常姿势的方式将所述剩余的物品暂时接收在所述物品放置部上;
在所述推动器从所述收纳空间后退之前,所述推动器使放置在所述物品放置部上的所述剩余的物品被所述收纳部的所述保持器支撑;
所述推动器通过联接机构可移动地连接到所述第一可移动构件和所述第二可移动构件;
所述联接机构包括联接构件和销,所述联接构件与所述推动器、所述第一可移动构件和所述第二可移动构件接合,并且所述联接构件具有长孔,所述销与所述联接构件的所述长孔接合;以及
所述推动器通过所述联接机构与所述第一可移动构件的往复运动连动地进行操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物品排出装置,其特征在于,当所述推动器在所述排出操作期间从后方推所述最下方位置的物品时,所述推动器移动到如下位置:所述推动器的推动部的高度高于所述收纳部的所述保持器的高度且低于所述最下方位置的物品的顶面的高度,然后,所述推动器开始其推动操作。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物品排出装置,其特征在于,当所述推动器使放置在所述物品放置部上的所述剩余的物品被所述收纳部的所述保持器支撑时,所述推动器移动到如下位置:所述推动器的所述物品放置部的高度低于所述收纳部的所述保持器的高度。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物品排出装置,其特征在于,
归因于所述第一可移动构件的往复运动,通过所述联接机构,所述推动器移动到如下位置:所述推动器的推动部的高度高于所述收纳部的所述保持器的高度且低于所述最下方位置的物品的顶面的高度,或者如下位置:所述推动器的所述物品放置部的高度低于所述收纳部的所述保持器的高度。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物品排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可移动构件的所述往复运动通过使用齿条和小齿轮的组合来执行。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物品排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齿条连接到所述第一可移动构件,所述齿条的剩余部分容纳在管中。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物品排出装置,其特征在于,当所述推动器向前移动以将所述最下方位置的物品通过所述排出开口排出时,通过所述收纳空间的内壁来防止所述剩余的物品的向前移位。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物品排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物品排出装置还包括推动器限制构件,所述推动器限制构件用于在所述推动器使所述物品放置部上的所述剩余的物品被所述保持器支撑时,将所述推动器移动到如下位置:所述推动器的所述物品放置部的高度低于所述收纳部的所述保持器的高度。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物品排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推动器限制构件是可摆动地安装在固定于所述收纳部中的水平轴上的挡板状构件;
其中,所述挡板状构件能沿向前方向摆动,但不能沿向后方向摆动,从而允许所述推动器向前移动而限制所述推动器向后移动。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物品排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推动器限制构件是板簧,所述板簧以所述第二可移动构件抵靠在所述板簧上的方式固定在所述排出部中;
其中,通过将从所述驱动设备施加的、用于使所述第二可移动构件向后移动的力设定为不超过预定值,限制所述第二可移动构件越过所述板簧,从而限制所述推动器向后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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