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车辆用前照灯有效
申请号: | 201510262504.5 | 申请日: | 2015-05-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5090855B | 公开(公告)日: | 2019-02-26 |
发明(设计)人: | 本多贵彦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小糸制作所 |
主分类号: | F21S41/30 | 分类号: | F21S41/30;F21V7/00;F21W102/1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岳雪兰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车辆 用前照灯 | ||
1.一种车辆用前照灯,其具备:投影透镜、配置于比该投影透镜的后侧焦点更靠后方侧的位置的第一光源、在该第一光源的上方侧将来自该第一光源的出射光朝向所述投影透镜反射的第一反射镜、被配置成前端缘通过所述后侧焦点或其附近且将来自所述第一反射镜的反射光中的一部分遮蔽的遮蔽部件,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第一反射镜的前方侧配置有将来自所述第一光源的出射光朝向该第一光源和所述遮蔽部件之间反射的第二反射镜,
在所述第一光源和所述遮蔽部件之间配置有使来自所述第二反射镜的反射光通过所述遮蔽部件的下方朝向所述投影透镜反射的第三反射镜,
所述第三反射镜将来自所述第二反射镜的反射光朝向前方作为略微向上的光反射。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用前照灯,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三反射镜构成为,利用来自该第三反射镜的反射光照射设置于车辆前方路面的上方的头上标识。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车辆用前照灯,其特征在于,
具备配置于比所述后侧焦点更靠后方侧的位置的第二光源、和配置于该第二光源的下方侧且使来自该第二光源的出射光朝向所述投影透镜反射的第四反射镜。
4.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车辆用前照灯,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光源及第二光源被共同的光源支承部件支承,
在该光源支承部件和所述遮蔽部件之间配置有所述第三反射镜。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车辆用前照灯,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光源及第二光源被共同的光源支承部件支承,
在该光源支承部件和所述遮蔽部件之间配置有所述第三反射镜。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株式会社小糸制作所,未经株式会社小糸制作所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10262504.5/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照明装置
- 下一篇:多光源矿用隔爆巷道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