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从龙眼肉中分离木犀草素5‑O‑β‑葡萄糖苷的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510333851.2 | 申请日: | 2015-06-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5175464B | 公开(公告)日: | 2018-03-20 |
发明(设计)人: | 遆慧慧;张名位;魏振承;张瑞芬;张雁;唐小俊;邓媛元;刘磊;马永轩;郭锦欣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蚕业与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广州力衡临床营养品有限公司;广东宝桑园健康食品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7H17/07 | 分类号: | C07H17/07;C07H1/08 |
代理公司: | 广州知友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44104 | 代理人: | 宣国华,马赟斋 |
地址: | 510610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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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龙眼 分离 木犀 葡萄 糖苷 方法 | ||
1.从龙眼肉中分离木犀草素5-O-β-葡萄糖苷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1) 用丙酮提取龙眼果肉,获得丙酮提取物;
(2) 所述丙酮提取物上大孔树脂分离柱,先后用超纯水和95%乙醇溶液进行洗脱,收集乙醇溶液,浓缩至乙醇完全回收;
(3) 所述浓缩液上聚酰胺树脂柱,依次用水以及体积分数为10%、20%的乙醇进行梯度洗脱,而后采用体积分数为25-35%的乙醇进行洗脱,收集洗脱液;
(4) 将25-35%乙醇的洗脱液注入高效液相色谱仪,用甲醇-水进行洗脱,收集含有木犀草素5-O-β-葡萄糖苷的级分,浓缩,干燥获得木犀草素5-O-β-葡萄糖苷。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从龙眼肉中分离木犀草素5-O-β-葡萄糖苷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1)具体操作为:取鲜龙眼果肉,按质量体积比1:2-5加入4℃预冷的80% 丙酮,破碎组织,之后用均质机在冰水浴下,4500-5500rpm均质4-6分钟,然后离心,取上清液,果渣重复提取一次,合并两次上清液,真空浓缩至40mL,−80℃冷藏备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从龙眼肉中分离木犀草素5-O-β-葡萄糖苷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离心转速4500-5500 rpm。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从龙眼肉中分离木犀草素5-O-β-葡萄糖苷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2)中的超纯水和95%乙醇溶液的用量分别为2L。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从龙眼肉中分离木犀草素5-O-β-葡萄糖苷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3)中的水和乙醇的用量分别为2L。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任一项所述的从龙眼肉中分离木犀草素5-O-β-葡萄糖苷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4)中甲醇-水中甲醇和水体积比为45﹕55;流速5 mL/min,所述干燥为冷冻干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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