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车辆的再生控制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510351153.5 | 申请日: | 2015-06-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5291855B | 公开(公告)日: | 2017-09-05 |
发明(设计)人: | 池田谷文一;平野重利;上田克则;本多谦太郎;平尾忠义;小熊孝弘;佐藤琢矢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菱自动车工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B60L7/22 | 分类号: | B60L7/22;B60K6/28 |
代理公司: | 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31210 | 代理人: | 谈晨雯 |
地址: | 日本国东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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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车辆 再生 控制 装置 | ||
1.一种车辆的再生控制装置,所述车辆包括:车载引擎;第一马达,所述第一马达被连接到所述引擎;第二马达,所述第二马达被配置成驱动车轮,并且被配置成进行再生发电;电池,所述电池被连接到所述第一马达和所述第二马达;以及加热装置,所述加热装置被配置成使用所述引擎中产生的热量来加热,其特征在于,所述再生控制装置包括:
判定器,所述判定器被配置成判定所述加热装置是否在操作中,并且被配置成判定对所述电池充电是否被调控;以及
控制器,所述控制器被配置成当所述加热装置在操作中并且对所述电池充电被调控时,在所述再生发电期间,进行并行点火控制,在所述并行点火控制中,在所述引擎中燃烧燃料的同时,通过所述第一马达给予所述引擎驱动力,
所述控制器被配置成将所述并行点火控制中的所述引擎的目标扭矩设定为等于或者小于所述引擎的燃烧极限扭矩。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再生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当所述加热装置不在操作中并且对所述电池充电被调控时,在所述再生发电期间,所述控制器进行独立电动控制,在所述独立电动控制中,通过所述第一马达给予所述引擎驱动力而不要在所述引擎中燃烧燃料,以及
当进行所述并行点火控制时进行的并行电动控制中的所述第一马达的目标扭矩与所述并行点火控制中的所述引擎的所述目标扭矩的总和被设定为等于在没有在所述引擎中燃烧燃料的情况下所进行的所述独立电动控制中的所述第一马达的目标扭矩。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再生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加热装置使用所述电池的电力来驱动风扇,以使得在所述引擎中产生的所述热量可以被供给至舱室中。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再生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
水温获取器,所述水温获取器被配置成获取所述引擎的冷却水的温度,其中,
所述控制器至少当通过所述水温获取器获取到的所述冷却水的所述温度不高于预定水温时,同时进行所述并行电动控制和所述并行点火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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