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包括用于控制自动换挡变速器的设备的机动车有效
申请号: | 201510357307.1 | 申请日: | 2015-06-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5221722B | 公开(公告)日: | 2019-05-14 |
发明(设计)人: | 诺伯特·菲舍尔 | 申请(专利权)人: | 宝马股份公司 |
主分类号: | F16H59/02 | 分类号: | F16H59/02;F16H61/12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 代理人: | 张立国 |
地址: | 德国***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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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控制 自动 换挡 变速器 设备 | ||
1.包括用于控制自动换挡变速器(3)的设备的机动车,该设备包括至少一个第一选择装置,通过该第一选择装置至少能确定在自动模式(AM)中可调的行驶级(P、R、N、D),并且所述设备包括变速器电子控制单元(5),通过该变速器电子控制单元根据第一选择装置的信号(E1)和其他输入信号(Ei)能驱控变速器(3)的多个切换元件(A、B、C、D、E)以挂上相应预定的挡(G1至G8、GR),其中,设有第二选择装置,通过该第二选择装置原则上能触发直接的升挡(+)和/或降挡(-),并且所述第二选择装置的信号同样是变速器电子控制单元(5)的输入信号,变速器电子控制单元(5)也获得运输模式(TM)的状态作为输入信号(E2)并且具有运输模式功能模块(7),并且变速器电子控制单元(5)在激活的运输模式(TM)中通过运输模式功能模块(7)在操纵第二选择装置的情况下不允许直接的升挡(+)或降挡(-)。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机动车,其特征在于,通过所述运输模式功能模块(7)在激活的运输模式(TM)中只能选择在自动模式(AM)中的这样的前进挡,在所述这样的前进挡中变速器(3)的所述多个切换元件(A、B、C、D、E)之中最弱的切换元件始终是闭合的。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机动车,其特征在于,通过所述运输模式功能模块(7),在激活的运输模式(TM)中,也能防止对在运输模式(TM)未激活时可供选择的运动模式(S)进行激活。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机动车,其特征在于,当机动车的纵倾超过确定的阈值时,通过所述运输模式功能模块(7)在激活的运输模式(TM)中例外地能选择比原则上在运输模式(TM)中预定的允许的挡(G2、G3、G4)低的挡(G1)。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机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最弱的切换元件(E)是离合器。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机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选择装置以自动换挡槽的形式构成。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机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选择装置以在方向盘(L)中的或者在手动换挡槽中用于经由换挡选择杆(H)进行操纵的升挡按键和降挡按键的形式构成。
8.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机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前进挡是第二前进挡(G2)、第三前进挡(G3)和第四前进挡(G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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