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车辆用控制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510430198.1 | 申请日: | 2015-07-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5313885B | 公开(公告)日: | 2018-01-30 |
发明(设计)人: | 田中悠一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斯巴鲁 |
主分类号: | B60W20/10 | 分类号: | B60W20/10;B60W10/06;B60W10/08;B60W40/107;B60W40/105;B60W40/10 |
代理公司: | 北京铭硕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286 | 代理人: | 韩明星,金玉兰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车辆 控制 装置 | ||
1.一种车辆用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具备检测前行车辆的行驶状况的传感部,并具有:
再加速判定部,根据所述前行车辆的行驶状况,判定所述前行车辆是否处于减速之后进行加速的再加速状况;和
旋转控制部,在所述前行车辆被判定为处于再加速状况时,将发动机的旋转速度保持在比怠速转速高的下限值以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用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具有与所述发动机连接的电动马达,
在将所述发动机的旋转速度保持在下限值以上时,所述旋转控制部驱动所述电动马达。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车辆用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将所述发动机的旋转速度保持在下限值以上时,所述旋转控制部切断对所述发动机的燃料供给。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用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将所述发动机的旋转速度保持在下限值以上时,所述旋转控制部向所述发动机供给燃料。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用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在司机进行制动操作时,所述旋转控制部解除将所述发动机的旋转速度保持在下限值以上的下限保持控制。
6.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用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再加速判定部根据所述前行车辆和本车辆的行驶状况,判定所述前行车辆是否处于减速之后进行加速的再加速状况,
在从所述前行车辆和所述本车辆双方减速的状态转换到所述前行车辆加速的情况下,所述再加速判定部判定为所述前行车辆处于再加速状况。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车辆用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再加速判定部根据所述前行车辆和本车辆的行驶状况,判定所述前行车辆是否处于减速之后进行加速的再加速状况,
在从所述前行车辆和所述本车辆双方减速的状态转换到所述前行车辆加速的情况下,所述再加速判定部判定为所述前行车辆处于再加速状况。
8.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用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前行车辆被判定为处于再加速状况的情况下,
在所述发动机的旋转速度为所述下限值以上时,所述旋转控制部将所述发动机的旋转速度保持在所述下限值以上,
在所述发动机的旋转速度小于所述下限值时,所述旋转控制部在不是通过电动回转使发动机转速上升的情况下将所述发动机的旋转速度保持在所述怠速转速以上。
9.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车辆用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前行车辆被判定为处于再加速状况的情况下,
在所述发动机的旋转速度为所述下限值以上时,所述旋转控制部将所述发动机的旋转速度保持在所述下限值以上,
在所述发动机的旋转速度小于所述下限值时,所述旋转控制部在不是通过电动回转使发动机转速上升的情况下将所述发动机的旋转速度保持在所述怠速转速以上。
10.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车辆用控制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前行车辆被判定为处于再加速状况的情况下,
在所述发动机的旋转速度为所述下限值以上时,所述旋转控制部将所述发动机的旋转速度保持在所述下限值以上,
在所述发动机的旋转速度小于所述下限值时,所述旋转控制部在不是通过电动回转使发动机转速上升的情况下将所述发动机的旋转速度保持在所述怠速转速以上。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株式会社斯巴鲁,未经株式会社斯巴鲁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10430198.1/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有轨电车用车厢及有轨电车
- 下一篇:过水墩布/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