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Z)‑2‑亚氨基‑5‑(3,5‑二甲氧基苯甲撑基)‑1‑甲基咪唑烷‑4‑酮在制备心血管药物中的应用有效
申请号: | 201510445254.9 | 申请日: | 2015-07-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4983731B | 公开(公告)日: | 2018-01-19 |
发明(设计)人: | 张慧灵;敖桂珍;赵雯洁;王琛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大学 |
主分类号: | A61K31/4168 | 分类号: | A61K31/4168;A61P9/00;A61P9/10 |
代理公司: | 苏州创元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32103 | 代理人: | 陶海锋,张淏 |
地址: | 215123 江苏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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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氨基 二甲 氧基苯甲撑基 甲基 咪唑 制备 心血管 药物 中的 应用 | ||
1.一种化合物在制备用于预防和/或治疗心血管疾病的药物中的应用,所述化合物为(Z)-2-亚氨基-5-(3,5-二甲氧基苯甲撑基)-1-甲基咪唑烷-4-酮,其结构式如式I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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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述心血管疾病为心肌缺血/再灌注损伤。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心肌缺血/再灌注损伤处于早期阶段。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除了如式I所示的化合物以外,所述药物还包含一种或多种药学上可接受的载体。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药学上可接受的载体为稀释剂、填充剂、着色剂、矫味剂、润滑剂或色素。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除了如式I所示的化合物以外,所述药物还包含一种或多种用于预防和/或治疗心血管疾病的活性化合物。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活性化合物为硝苯地平、维拉帕米、川芎嗪、葛根素、曲美他嗪或乌司他丁。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药物的剂型为片剂、胶囊剂、颗粒剂、丸剂、散剂、溶液剂、注射剂、栓剂或搽剂。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药物适用于口服、局部给药、皮下注射、肌肉注射或静脉注射。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药物适用于直肠给药、口腔给药。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应用,其特征在于,所述药物适用于舌下给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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