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自动割草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510482750.1 | 申请日: | 2015-08-07 |
公开(公告)号: | CN105359705A | 公开(公告)日: | 2016-03-02 |
发明(设计)人: | 保罗·安德罗;刘芳世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宝时得电动工具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01D34/63 | 分类号: | A01D34/63;A01D34/416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15123 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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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自动 割草 系统 | ||
1.一种自动割草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自动割草系统包括:
自动割草机,包括:
机壳;
切割装置,收容在机壳中,包括连接盘;
能量存储单元,给所述切割装置提供电力;
无线电能接收装置,与所述能量存储单元电性连接;
无线充电站,包括:
无线电能发射装置,可选择的与无线电能接收装置配接以对能量存储单 元充电;
所述无线充电站至少部分位于所述自动割草机的移动范围内内,所述机壳包 括纵长方向,所述自动割草机可移动至:机壳与无线充电站在所述纵长方向 上至少部分重合。
2.一种自动割草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自动割草系统包括:
自动割草机,包括:
机壳;
切割装置,收容在机壳中,包括连接盘;
能量存储单元,给所述切割装置提供电力;
无线电能接收装置,与所述能量存储单元电性连接;
无线充电站,包括:
无线电能发射装置,可选择的与无线电能接收装置配接以对能量存储单 元充电;
所述无线充电站至少部分位于所述自动割草机的移动范围内内,且所述自动 割草机可移动至特定位置,在所述特定位置,机壳与无线充电站在竖直方向 上的投影至少部分重合。
3.一种自动割草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自动割草系统包括:
自动割草机,包括:
机壳;
切割装置,收容在机壳中,包括连接盘;
能量存储单元,给所述切割装置提供电力;
无线电能接收装置,设置于所述机壳上并与所述能量存储单元电性连 接;
无线充电站,包括:
无线电能发射装置,可选择的与无线电能接收装置配接以对能量存储单 元充电;
所述无线充电站至少部分位于所述自动割草机的移动范围内内,且所述自动 割草机可移动至特定位置,在所述特定位置,机壳与无线充电站在水平方向 上的投影至少部分重合。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自动割草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无 线充电站全部位于地面以下。
5.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自动割草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无线 充电站位于地面以上的高度小于所述切割装置与地面之间的最小距离。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自动割草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切割装置与地面 之间的最小距离为150毫米或60毫米或20毫米。
7.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自动割草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无线 充电站位于地面以上的高度大于所述切割装置与地面之间的最小距离。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自动割草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自动割草机包括 自机壳的边沿延伸至机壳内的引导缺口,所述自动割草机可移动至:所述无 线充电站至少部分位于所述引导缺口内。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自动割草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机壳包括相对的 机头和机尾,所述引导缺口自所述机头的边沿、沿所述纵长方向延伸至机壳 内。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自动割草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机壳包括相对 的壳顶和壳底,所述引导缺口位于所述壳底并朝向壳顶延伸。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自动割草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引导缺口自所 述壳底延伸至所述壳顶,并使得所述壳底和壳顶贯通。
12.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自动割草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无线电能接收 装置位于所述引导缺口内。
13.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自动割草系统,其特征在于,其特征 在于,所述自动割草系统包括连接无线电能接收装置和/或无线电能发射装置 的调节机构,在所述自动割草机移动至其机壳与无线充电站在所述纵长方向 上至少部分重合并停止移动时,所述调节机构可选择的调节无线电能接收装 置与无线电能发射装置的相对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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