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确定机动车的机动车驾驶员的反应时间的方法和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1510495605.7 | 申请日: | 2015-08-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5361894A | 公开(公告)日: | 2016-03-02 |
发明(设计)人: | E-S.瓦克 | 申请(专利权)人: | 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B5/18 | 分类号: | A61B5/18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李永波;宣力伟 |
地址: | 德国斯***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确定 机动车 驾驶员 反应时间 方法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确定机动车的机动车驾驶员的反应时间的方法和装置。
现有技术
为了确定驾驶员的状态,例如在疲劳或酒精的影响下,可以考虑反应时间以及视野的大小作为重要的测定基础。在疲劳和酒精影响下,反应时间变慢。此外在其中还能够感觉到运行的视野的范围减小。这例如此外隧道视线。为了确定驾驶员状态,尽可能自动化地确定这种范围的方法在未来将获得越来越大的重要性。
WO93/16637公开一种用于探测人的反射(反应)的装置,其中在多个预先确定的并且可识别的地点中的一个上随机地显示一个视觉信号。如果这个人觉察到该信号,他就按下一个按钮。在显示和按下按钮之间的时间是反应时间。
WO93/16637公开一种用于识别使用者的视线方向的方法,其中将一束光线指向使用者的眼睛并且探测其反射。
至今为止还没有已知能够自动地探测机动车驾驶员的状态的系统或方法。
发明内容
按照本发明的用于确定机动车的机动车驾驶员的反应时间的方法基本上具有以下步骤:
-显示至少一个视觉刺激物;
-借助于视线识别装置观测机动车驾驶员的视线方向;
-确定自显示视觉刺激物起的反应时间,其中,该反应时间对应于关于预先确定的时间间隔,如果机动车驾驶员的视线方向在该预先确定的时间间隔内不被识别为在视觉刺激物的方向上经过(延伸),或者其中,该反应时间对应于一个时间间隔,在该时间间隔期间机动车驾驶员的视线方向在该预先确定的时间间隔内被识别为在视觉刺激物的方向上经过(延伸)。
按照本发明可以测量,该视觉刺激物何时被机动车驾驶员察觉或者总的来说它是否被察觉。由此可以确定从显示视觉刺激物开始直到它被驾驶员识别的时间差和他的反应时间。在此情况下探测,机动车驾驶员的视线方向何时在对于该系统已知的视觉刺激物的显示地点的方向上经过(延伸)。这例如可以在视线方向矢量与视觉刺激物的位置或一个围绕该视觉刺激物的位置的预先限定的区域相交时被满足。如果机动车驾驶员不能够在一个预先确定的时间间隔内识别该视觉刺激物,该方法或者至少该视觉刺激物的识别被中断并且该反应时间被相应地估计为该预先确定的时间间隔。这个方法可以非常简单并且非常可靠地实施。
不宜驾驶可以被确定,如果反应时间对应于预先确定的时间间隔的话,并且可以激活机动车的安全功能。如果机动车驾驶员不能够在预先确定的时间间隔内聚焦或者观察到一个或多个视觉刺激物,那么出于安全的原因确定不宜驾驶。此时可以激活机动车的一个安全功能,例如锁止点火开关或者向驾驶员发出声学警告。由此可以提高交通安全。
机动车驾驶员对视觉刺激物的聚焦可以被观测。在视觉刺激物上的聚焦可以是作为在视觉刺激物上的视线方向的探测的进一步的标准,这进一步提高可靠性。该聚焦例如可以通过观察瞳孔来进行。
可以在校准视线识别装置期间进行所述显示、观测和确定。有利地,由此可以同时地进行校准和反应时间的确定。一系列的视觉刺激物、例如小的圆圈,的校准顺序可以用于校准,但是这些视觉刺激物通过显示单元随机地出现在对于该系统已知的位置上。一个摄像机或者一个系统探测驾驶员的眼区,并且评价个人特定的特征,例如睑闭反射(角膜反射),从而由此可以确定视线方向。因此只需要一个系统用于实现不同的目的,这节省成本和费用。为了将已经存在的视线控制或视线识别系统也能够用于测量反应时间或还有意识地觉察到的视野范围,其附加的费用是最小的。这样,反应时间和/或视野的确定或测量对于驾驶员是隐蔽地进行的。这防止非人愿的操纵以及测量结果的伪造,例如通过短时期地特别的专注(聚焦)或者通过其它机动车乘客的协助。
视线识别装置可以是一个视线控制装置的一部分。视线控制装置也越来越大地应用于机动车中,由此这种系统也可以有利地与本发明相关联地使用。视线识别装置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提供比纯粹的视线识别装置更详细和更精确的结果。
预先确定的时间间隔的持续时间可以取决于所显示的视觉刺激物的位置。例如,视觉刺激物的探测可以在中央视野中比在周边视野中更快速地进行。相应地调整该预先确定的时间间隔可以实现更精确的方法。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未经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10495605.7/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放射线摄像设备和放射线检测系统
- 下一篇:可穿戴的生物特征信息测量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