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振动装置、电子设备以及移动体有效
申请号: | 201510583828.9 | 申请日: | 2015-09-14 |
公开(公告)号: | CN105429607B | 公开(公告)日: | 2020-12-29 |
发明(设计)人: | 龟田高弘;大户正之;中仙道和之 | 申请(专利权)人: | 精工爱普生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3H9/21 | 分类号: | H03H9/21;H03H9/02 |
代理公司: | 北京金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5 | 代理人: | 苏萌萌;许梅钰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振动 装置 电子设备 以及 移动 | ||
1.一种振动装置,其特征在于,具备:
基台,其具有固定部和与所述固定部连接的可动部;
振动元件,其具有第一基部、第二基部和振动臂,所述振动臂的一端被连接于所述第一基部上而另一端被连接于所述第二基部上,并且,所述第一基部被固定于所述固定部上,所述第二基部被固定于所述可动部上;
锤部,其被连接于所述可动部上;
应力缓和部,其为圆弧状,且以包围所述锤部的连接区域的方式而被设置于所述锤部的连接区域和所述振动臂之间,
所述应力缓和部为,槽以及贯穿孔中的至少一方。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振动装置,其特征在于,
还具备以包围所述锤部的连接区域的方式而被设置的突起部,
所述应力缓和部以包围所述突起部的方式而被设置。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振动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应力缓和部被设置于所述基台上。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振动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应力缓和部被设置在所述第二基部的周围。
5.如权利要求1、2、4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振动装置,其特征在于,
在将与所述振动臂所延伸的方向正交的方向设为第一方向时,所述应力缓和部的所述第一方向上的长度与所述第二基部的所述第一方向上的长度相比而较大。
6.一种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
具备权利要求1至5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振动装置。
7.一种移动体,其特征在于,
具备权利要求1至5中任意一项所述的振动装置。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精工爱普生株式会社,未经精工爱普生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10583828.9/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用于温度控制的惰性气体抑制系统
- 下一篇:能量供给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