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除泡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510587690.X | 申请日: | 2015-09-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5251241B | 公开(公告)日: | 2018-01-30 |
发明(设计)人: | 向琛;陈立博;樊利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01D19/00 | 分类号: | B01D19/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天昊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112 | 代理人: | 彭瑞欣,陈源 |
地址: | 100015 ***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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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系统 | ||
1.一种除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除泡系统包括主除泡装置,所述主除泡装置包括第一封闭容器、主进胶管、主出胶管和集泡件;
所述第一封闭容器的内腔横截面为圆形,所述第一封闭容器用于容纳胶状物质;所述主进胶管贯穿所述第一封闭容器的侧壁,并且与所述第一封闭容器的内腔壁相切,设置在所述第一封闭容器的上部;所述主出胶管贯穿所述第一封闭容器的侧壁,且设置在所述第一封闭容器的下部;所述集泡件包括中空的集泡部和连通部,所述集泡部设置在所述第一封闭容器的内腔的顶部的中央,以收集位于所述第一封闭容器顶部的富含气泡的胶状物质,所述连通部设置在所述第一封闭容器的外部,且所述连通部与所述集泡部的中空部分连通,所述除泡系统还包括预除泡装置,所述预除泡装置包括螺旋状高分子膜管道,所述螺旋状高分子膜管道的入口位于所述螺旋状高分子膜管道的出口上方,所述螺旋状高分子膜管道的出口与所述主进胶管连通,所述螺旋状高分子膜管道的侧壁允许气体透过且不允许胶状物质透过。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出胶管与所述第一封闭容器的内腔壁相切。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除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出胶管与所述主进胶管分别位于所述第一封闭容器的径向方向的两侧,且所述主进胶管的凸出方向与所述主出胶管的凸出方向一致。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意一项所述的除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集泡部包括底盘和设置在所述底盘下表面上的多个集泡叶,所述集泡叶的表面为曲面,所述底盘上形成有通孔,多个所述集泡叶环绕所述通孔设置,且任意相邻两个所述集泡叶的凸出方向一致,所述连通部固定在所述底盘的上表面上,且与所述通孔连通。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除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连通部包括上连通管和下连通壳,所述下连通壳的下端固定在所述底盘上并罩住所述通孔,所述下连通壳的上端与所述上连通管相连,且所述下连通壳从下至上横截面逐渐减小。
6.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意一项所述的除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螺旋状高分子膜管道环绕所述第一封闭容器设置。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除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主进胶管位于所述螺旋状高分子膜管道的出口上方,所述除泡系统还包括第一连接管,所述第一连接管将所述螺旋状高分子膜管道的出口与所述主进胶管连通。
8.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意一项所述的除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螺旋状高分子膜管道的横截面为矩形。
9.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除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除泡系统还包括第二封闭容器和预进胶管,所述螺旋状高分子膜管道设置在所述第二封闭容器内,所述预进胶管贯穿所述第二封闭容器的顶壁,并且与所述螺旋状高分子膜管道的入口连通。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除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除泡系统还包括抽真空机构,所述抽真空机构用于对所述第二封闭容器抽真空。
11.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除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除泡系统还包括引导管,所述引导管将所述连通部与所述预进胶管连通。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除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引导管上设置有单向阀,所述单向阀允许流体从所述连通部流向所述预进胶管。
13.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除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引导管上设置有流量控制阀。
14.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除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除泡系统还包括最终除泡装置,所述最终除泡装置包括第三封闭容器和超声波发生器,所述第三封闭容器的壁上设置有最终胶入口和最终胶出口,所述超声波发生器设置在所述第三封闭容器的壁上,所述最终胶入口与所述主除泡装置的主出胶管相连通,所述最终胶出口将所述第三封闭容器的内部与外界连通。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除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除泡系统还包括第二连接管,所述最终胶入口和所述最终胶出口均设置在所述第三封闭容器的顶壁上,所述第二连接管将所述最终胶入口与所述主出胶管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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