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车辆照明总成有效
申请号: | 201510621571.1 | 申请日: | 2015-09-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5508954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3-20 |
发明(设计)人: | 斯图尔特·C·萨尔特;吉姆·J·苏尔曼;保罗·肯尼思·德洛克 | 申请(专利权)人: | 福特全球技术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S41/141 | 分类号: | F21S41/141;F21V19/00;F21V23/00;F21W107/10;F21Y115/10 |
代理公司: | 北京连和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78 | 代理人: | 武硕 |
地址: | 美国密歇根州迪尔***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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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车辆 照明 总成 | ||
1.一种车辆照明总成,包含:
壳体,其包括透光部分和光致发光部分;以及
第一光源和第二光源,其各自定位于所述壳体内;
其中从所述第一光源发射的光通过所述透光部分从所述壳体输出,并且从所述第二光源发射的光激发所述光致发光部分以产生从所述壳体输出的可见光,
所述车辆照明总成配置为外部饰件,所述外部饰件定位在车辆后部并且位于后车牌照上方,其中所述第一光源是制动灯和后车灯中的至少一个;以及其中通过所述光致发光部分产生的所述可见光照射所述牌照。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照明总成,其中所述壳体被分成至少部分地由所述透光部分限定的第一舱和至少部分地由所述光致发光部分限定的第二舱。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车辆照明总成,其中所述第一光源定位于所述第一舱内,并且所述第一舱配置用于内部地反射光,以使包含在所述第一舱内以及源自所述第一光源的不规则传播的光最终重新定向为朝向所述透光部分。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车辆照明总成,其中所述第二光源定位于所述第二舱内,并且所述光致发光部分大体上是朗伯体;并且其中所述第二舱配置用于内部地反射光,以使包含在所述第二舱内以及源自所述第二光源和所述光致发光部分中的至少一个的不规则传播的光最终重新定向为朝向所述光致发光部分。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照明总成,其中所述透光部分被金属化为具有金属外观,同时所述透光部分仍容许从所述第一光源发射的光被传输通过所述透光部分。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照明总成,其中所述光致发光部分包括连接到光分散光学装置的光致发光结构;其中所述光致发光结构配置用于将从所述第二光源发射的光进行能量转换,由此产生可见光;并且其中所述可见光具有与从所述第二光源发射的光的波长不同的波长。
7.一种车辆照明总成,包含:
壳体,其包括具有透光部分的第一舱和具有光致发光部分的第二舱;
定位于所述第一舱内的第一光源以及定位于所述第二舱内的第二光源;
其中从所述第一光源发射的光通过所述透光部分从所述壳体输出,并且从所述第二光源发射的光激发所述光致发光部分以产生从所述壳体输出的可见光,
所述车辆照明总成配置为外部饰件,所述外部饰件定位在车辆后部并且位于后车牌照上方,其中所述第一光源是制动灯和后车灯中的至少一个;以及其中通过所述光致发光部分产生的所述可见光照射所述牌照。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车辆照明总成,其中所述第一舱配置用于内部地反射光,以使包含在所述第一舱内以及源自所述第一光源的不规则传播的光最终重新定向为朝向所述透光部分。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车辆照明总成,其中所述光致发光部分大体上是朗伯体;并且其中所述第二舱配置用于内部地反射光,以使包含在所述第二舱内以及源自所述第二光源和所述光致发光部分中的至少一个的不规则传播的光最终重新定向为朝向所述光致发光部分。
10.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车辆照明总成,其中所述透光部分被金属化为具有金属外观,同时所述透光部分仍容许从所述第一光源发射的光被传输通过所述透光部分。
11.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车辆照明总成,其中所述光致发光部分包括连接到光分散光学装置的光致发光结构;其中所述光致发光结构配置用于将从所述第二光源发射的光进行能量转换,由此产生可见光;并且其中所述可见光具有与从所述第二光源发射的光的波长不同的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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