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化学品等温储存试验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510658961.6 | 申请日: | 2015-10-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5203592A | 公开(公告)日: | 2015-12-30 |
发明(设计)人: | 张金梅;张玉霞;王亚琴;张会光;王康;黄飞 | 申请(专利权)人: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G01N25/20 | 分类号: | G01N25/20 |
代理公司: | 上海硕力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31251 | 代理人: | 王法男 |
地址: | 266071 山东***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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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化学品 等温 储存 试验 方法 | ||
1.一种化学品等温储存试验方法,在化学品等温储存试验装置上进行化学品等温储存试验,所述装置包括一个空气绝缘的铝块,用控制加热的方法使其保持恒温,温度控制器能够使铝块温度保持在调定温度±0.2℃内;铝块的温度用铂电阻测温计测量,铝块上钻两个孔,用于装热流计,两个热流计上都放置容器,分别装试样和惰性物质,两个容器是相同的,用玻璃或不锈钢制成,不锈钢与试验物质相容,如果发生不相容时使用玻璃容器;用电脑连续记录试样容器到铝块的热流与惰性物质容器到铝块的热流之间的差别引起的电压差随时间变化的情况,电脑终端根据多次测量的单位重量最大发热率以及试验温度计算自加速分解温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化学品等温储存试验方法,其特征在于对于自加速分解温度低于环境温度的物质,试验在冷却室中进行,或者用固态二氧化碳冷却炉。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化学品等温储存试验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热流计为珀尔帖元件。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化学品等温储存试验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容器是相同的,体积是70立方厘米,每个容器所装的物质数量为20克。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化学品等温储存试验方法,其特征在于使用玻璃容器时,配备一根毛细管以防容器内的压力升高和试样蒸发。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化学品等温储存试验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试验装置测量在-20℃至200℃的温度范围内进行,测量到的发热数值为5毫瓦/千克至5瓦/千克,试样容器与铝块之间经过热流计的热阻为0.1瓦/℃,能够测量的发热率为15毫瓦/千克至1500毫瓦/千克,最大误差在15毫瓦/千克时为30%,在100至1500毫瓦/千克时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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