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车辆用后灯组合单元、及具备其的跨乘型车辆有效
申请号: | 201510727969.3 | 申请日: | 2015-10-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6627874B | 公开(公告)日: | 2019-05-10 |
发明(设计)人: | 廖崇本;杨子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雅马哈发动机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B62J6/04 | 分类号: | B62J6/04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11247 | 代理人: | 张鲁滨;吴鹏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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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车辆 后灯 组合 单元 具备 跨乘型 | ||
本发明涉及车辆用后灯组合单元及具备其的跨乘型车辆。车辆用后灯组合单元具备:中央发光部;左右一对侧发光部,它们隔开间隔地配置于中央发光部的车宽方向上的左右两方;左右一对指示灯发光部,它们分别配置于较一对侧发光部的至少内端部更靠车宽方向上的外方;基底构件;及外部透光外壳,其配置于中央发光部、一对侧发光部、及一对指示灯发光部的后方。中央发光部设为刹车灯,一对侧发光部兼用作尾灯及刹车灯,在作为尾灯点亮时,使一对侧发光部点亮,在作为刹车灯点亮时,使中央发光部及一对侧发光部的两者点亮,在车辆后视时,一对侧发光部的至少外端部以分别与一对指示灯发光部在车宽方向上重叠的方式上下地配置。
技术领域
本发明是关于一种跨乘型车辆,尤其是关于一种跨乘型车辆的车辆尾部的灯配置。
背景技术
先前,已知有具备于煞车作动时能够兼用作车辆后部刹车灯的尾灯的车辆尾部的灯配置构造。
专利文献1所揭示的车辆尾部的灯配置构造包括组合灯(332)。组合灯(332)具备:尾灯(328),其配置于车辆的中央部,且能够兼用作刹车灯;及左右一对指示灯(329、329),它们配置于尾灯(328)的左右。又,于较组合灯(332)更上方设置有辅助刹车灯(334)。
专利文献1:日本专利特开2002-284060
发明内容
[发明所欲解决的问题]
在专利文献1所揭示的车辆尾部的灯配置构造中,如图8所示,尾灯(328)通过开关操作而点亮,且能够兼用作刹车灯,辅助刹车灯(334)仅于制动时点亮。尾灯(328)及辅助刹车灯(334)于车辆尾部的中央部于上下方向上隔开间隔地配置。
因此,在作为尾灯点亮时,仅使尾灯(328)点亮。在作为刹车灯点亮时使尾灯(328)与辅助刹车灯(334)两者同时点亮。
借此,在作为尾灯点亮与作为刹车灯点亮之间,点亮的方面存在变化,因此,在夜间驾驶中操作制动时,也能够进而提高自车辆的后方的视认性。
另一方面,为了简化组装性,较理想为将尾灯(328)与辅助刹车灯(334)单元化的组合单元。然而,在专利文献1中,如果辅助刹车灯(334)与尾灯(328)的间隔较小,则在作为刹车灯点亮时发光的部位集中而看似成为一个。因此,为了使点亮的方面的变化更明了而维持自后方的更高的视认性,必须将尾灯(328)与辅助刹车灯(334)在某种程度上隔开间隔地配置。因此,在自专利文献1所揭示的车辆尾部的灯配置构造进而对尾灯(328)与辅助刹车灯(334)追求单元化的情形时,无法兼顾自车辆后方的更高的视认性及车辆尾部的上下方向的小型化。
进而,在专利文献1所揭示的车辆尾部的灯配置构造中,具备反射器(330)的尾灯(328)的配置限定于配置于其左右的左右的指示灯(329、329)的内方。因此,具备反射器(330)的尾灯(328)的配置在车宽方向上被限制,因此,在作为尾灯点亮时,在仅使尾灯(328)点亮的情形时,车辆尾部的宽度的识别性降低。另一方面,在为了提高车辆尾部的宽度的识别性,而欲使具备反射器(330)的尾灯(328)的车宽方向上的尺寸在车宽方向上向外方扩大时,左右的指示灯(329、329)也必须进而向车宽方向的外方移动,因此,车辆尾部也于左右大型化。因此,无法兼顾车辆尾部的宽度的识别性与车辆尾部的左右方向的尺寸的小型化。
本发明是鉴于此种状况而完成者,其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能够使配置的车辆尾部的尺寸(上下方向及左右方向)小型化同时能够进而提高车辆尾部的宽度的识别性且也能够提高自车辆后方的视认性的车辆用后灯组合单元及具备其的跨乘型车辆。
[解决问题的技术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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