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通话自动录音的处理方法及移动终端有效
申请号: | 201510811865.0 | 申请日: | 2015-11-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5262878B | 公开(公告)日: | 2019-03-05 |
发明(设计)人: | 张烨 | 申请(专利权)人: | 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M1/656 | 分类号: | H04M1/656;H04M1/725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恒申知识产权事务所(普通合伙) 44312 | 代理人: | 王利彬 |
地址: | 523860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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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通话 自动 录音 处理 方法 移动 终端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通话自动录音的处理方法及移动终端,该方法包括:当检测到移动终端开始通话时,对该通话进行录音,当检测到该通话结束时,停止录音并提示用户选择录音文件的保存级别,不同的保存级别对应不同的保存时长,根据用户所选择的保存级别对应的保存时长处理该录音文件。本发明通过提示用户根据需要选择保存等级,可提高对录音文件的处理效率和操作的便利性。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移动终端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通话自动录音的处理方法及移动终端。
背景技术
现代社会中,人们通过电话联系是一种很重要的联系方式。随着移动终端的相关通话技术的快速发展,很多重要的信息数据都在通过移动终端进行的通话中传达,某些重要通话需要录音作为旁证,或者,某些通话时间过长、内容过多也需要录音作为再次播放的需要等。
目前的移动终端一般都提供录音操作。有些移动终端需要手动进行录音,若在通话过程中忘了手动触发录音功能,突然遇到需要录音的重要信息,则会由于来不及进行录音而丢失一些重要信息,非常的不方便。另一些移动终端虽然提供自动录音操作,但是缺乏有效、便捷地录音处理,从而导致重要的录音和不重要的录音混在一起,处理效率较低,录音操作便利性较弱,无法给用户提供好的用户体验。
发明内容
本发明提供一种通话自动录音的处理方法及移动终端,通过提醒用户对自动录音的录音文件进行分级处理,以提高对录音文件的处理效率,以及提高操作的便利性,提高用户体验,增强产品粘性。
本发明第一方面提供一种通话自动录音的处理方法,包括:
当检测到移动终端开始通话时,对所述通话进行录音;当检测到所述通话结束时,停止录音并提示用户选择录音文件的保存级别,所述保存级别表示所述录音文件的保存时长;获取所述用户选择的保存级别,并根据所选择的保存级别对应的保存时长处理所述录音文件。
结合第一方面,在第一方面的第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根据所述用户选择的所述保存级别对应的保存时长处理所述录音文件包括:
若所述用户选择第一保存级别或第二保存级别,则判断是否存在以对方通话号码命名的文件夹;若存在以对方通话号码命名的文件夹,则按照通话时间戳为所述录音文件命名,并按照所选择的保存级别设置保存时长后存放在所述文件夹中;若不存在以对方通话号码命名的文件夹,则生成以对方通话号码命名的文件夹,按照所述通话时间戳为所述录音文件命名,并按照所选择的保存级别设置保存时长后存放在生成的文件夹中;若所述用户选择第三保存级别,则删除所述录音文件。
结合第一方面的第一种可能,在第一方面的第二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方法还包括:
若所述用户选择所述第二保存级别,则生成并保存配置文件,所述配置文件中包含所述录音文件的相关描述信息。
结合第一方面、第一方面的第一种可能、或者第一方面的第二种可能,在第一方面的第三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方法还包括:
为通话记录列表中的各条通话记录设置录音标记,所述录音标记用于标识每条通话记录是否存在录音文件以及存在的录音文件的保存级别。
结合第一方面的第三种可能,在第一方面的第四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方法还包括:
若目标通话记录的所述录音标识表示存在所述录音文件,且检测到所述用户在所述录音标识上的点击操作,则显示所述目标通话记录对应的录音文件的操作界面;检测所述用户的第一操作指令,并以所述录音文件为执行对象执行所述第一操作指令。
结合第一方面的第四种可能,在第一方面的第五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方法还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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