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锂二次电池的负极活性材料和包括其的锂二次电池在审
申请号: | 201510847013.7 | 申请日: | 2015-11-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5655568A | 公开(公告)日: | 2016-06-08 |
发明(设计)人: | 金世元;文钟硕;沈揆恩;赵偗任;庾太焕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1M4/38 | 分类号: | H01M4/38;H01M10/052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金拟粲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韩国;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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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二次 电池 负极 活性 材料 包括 | ||
1.用于锂二次电池的负极活性材料,其包括硅二次颗粒,其中所述硅二 次颗粒包括非晶硅一次颗粒和结晶硅一次颗粒的附聚物,其中所述硅二次颗 粒包括开孔,所述开孔的尺寸在1nm-10μm的范围内,和所述开孔各自是 在所述硅二次颗粒中的细孔连接时形成的。
2.权利要求1的负极活性材料,其中所述非晶硅一次颗粒的平均粒径 (D50)和所述结晶硅一次颗粒的平均粒径(D50)在10nm-10μm的范围内。
3.权利要求1的负极活性材料,其中所述硅二次颗粒进一步包括选自闭 孔和半闭孔的至少一种类型的孔。
4.权利要求1的负极活性材料,其中所述硅二次颗粒的比表面积在2 m2/g-100m2/g的范围内。
5.权利要求1的负极活性材料,其中所述硅二次颗粒的孔隙率在 5%-80%的范围内。
6.权利要求1的负极活性材料,其中所述附聚物是硅烷气体在惰性气体 气氛中的分解产物。
7.权利要求1的负极活性材料,其中所述硅二次颗粒的平均粒径(D50) 在0.1μm-15μm的范围内。
8.权利要求1的负极活性材料,其中所述负极活性材料进一步包括具有 在1μm-10μm范围内的平均粒径(D50)的硅一次颗粒,
所述硅二次颗粒为具有50nm-3μm的尺寸的硅一次颗粒的附聚物,
所述负极活性材料包括包含如下的硅二次颗粒:
芯部分,其包括具有在1μm-10μm范围内的平均粒径(D50)的硅一次颗 粒的附聚物;和
附聚在所述芯部分的表面上的多孔壳部分,其包括具有在50nm-3μm 范围内的平均粒径(D50)的硅一次颗粒的附聚物。
9.权利要求8的负极活性材料,其中所述芯部分包括结晶硅一次颗粒的 附聚物。
10.权利要求8的负极活性材料,其中所述芯部分包括非晶硅一次颗粒 和结晶硅一次颗粒的附聚物。
11.权利要求8的负极活性材料,其中所述壳部分包括所述非晶硅一次 颗粒和结晶硅一次颗粒的所述附聚物。
12.权利要求8的负极活性材料,其中所述芯部分占据从所述硅二次颗 粒的中心到所述硅二次颗粒的表面的距离的60%区域,和所述壳部分占据所 述距离的剩余部分,和所述壳部分的孔隙率为所述芯部分的孔隙率的1.7倍 或者更大。
13.权利要求12的负极活性材料,其中所述芯部分的孔隙率为大于0% 且小于或等于10%,和所述壳部分的孔隙率为20%或更大到90%或更小。
14.权利要求8的负极活性材料,其中所述芯部分的量在10重量%-90 重量%的范围内,基于所述硅二次颗粒的总重量。
15.权利要求8的负极活性材料,其中所述硅二次颗粒的平均粒径(D50) 在1.5μm-15μm的范围内。
16.权利要求8的负极活性材料,其中所述硅二次颗粒的比表面积在2 m2/g-100m2/g的范围内。
17.权利要求1的负极活性材料,其中所述结晶一次颗粒包括具有在1 nm-100nm的范围内的平均直径的微晶。
18.权利要求17的负极活性材料,其中所述结晶一次颗粒包括具有在1 nm-5nm的范围内的平均直径的第一微晶;和具有在10nm-30nm的范围内 的平均直径的第二微晶。
19.权利要求1的负极活性材料,其中基于X-射线衍射分析,所述硅二 次颗粒在28.1°-28.6°的衍射角(2θ)范围内具有2-5个衍射峰。
20.权利要求1的负极活性材料,其中基于X-射线衍射分析,所述硅二 次颗粒在28.1°-28.6°的衍射角(2θ)范围内具有拥有在3°-5°范围内的半宽度 (FWHM)的衍射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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