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底栖动物-藻类-水生植物-鱼类的河流水生态环境自我修复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511022403.7 | 申请日: | 2015-12-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5523637A | 公开(公告)日: | 2016-04-27 |
发明(设计)人: | 张豫;黄本胜;俞孜;杨敬锋;梁志鑫;苏方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豫 |
主分类号: | C02F3/32 | 分类号: | C02F3/32 |
代理公司: | 东莞市华南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44215 | 代理人: | 刘克宽 |
地址: | 510070 ***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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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基于 动物 藻类 水生植物 鱼类 河流 水生 环境 自我 修复 方法 | ||
1.基于底栖动物-藻类-水生植物-鱼类的河流水生态环境自我修复方法,其特征在于该 方法具体是按照以下步骤进行的:
一、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评定待修复河流的污染程度;
二、春季在待修复河流深度小于1.5米的区域种植芦苇,种植密度为20~30株/m2,在 种植20~30天后向待修复河流中播种藻类;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的河流,藻 类的播种量为200~500g/m2;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标准的河流,藻类的播种量为 500~800g/m2;
三、向待修复河流的水面均匀投放浮游动物,30~40天后向待修复河流中投放底栖软 体动物;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的河流,底栖软体动物的投放量为30~200g/m2; 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标准的河流,底栖软体动物的投放量为200~300g/m2;
四、向待修复河流中播种沉水植物;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的河流,沉水 植物的种植密度为30~70株/m2;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标准的河流,沉水植物的的 种植密度为70~100株/m2;
五、当沉水植物的覆盖率达到40~60%时,投放虾类、草食性鱼类、杂食性鱼类和滤食 性鱼类;其中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的河流,虾类投放量为1~2尾/m2,草食性 鱼类投放量为0.01~0.03尾/m2,杂食性鱼类投放量为0.01~0.03尾/m2,滤食性鱼类投放量 为0.01~0.03尾/m2;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标准的河流,虾类投放量为2~3尾/m2, 草食性鱼类投放量为0.03~0.06尾/m2,杂食性鱼类投放量为0.03~0.06尾/m2,滤食性鱼类 投放量为0.03~0.06尾/m2;
六、在上一步投放30天后向待修复河流中投放肉食性鱼类,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Ⅳ类标准的河流,投放量为0.01~0.03尾/m2,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标准的河流, 投放量为0.03~0.06尾/m2;
七、在芦苇和沉水植物死亡之前进行收割,收割量为二者生物量总和的30%~50%;当 年冬季捕捞底栖软体动物和虾类,捕捞量为二者生物量总和的30%~40%;两年后捕捞草食 性鱼类、杂食性鱼类、滤食性鱼类和食肉性鱼类,草食性鱼类、杂食性鱼类和滤食性鱼类 捕捞量为三者生物量总和的20%~30%;食肉性鱼类的捕捞量为其生物量的1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底栖动物-藻类-水生植物-鱼类的河流水生态环境自我修 复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二中所述的藻类为小球藻。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底栖动物-藻类-水生植物-鱼类的河流水生态环境自我修 复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三所述的浮游动物为轮虫或枝角类。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底栖动物-藻类-水生植物-鱼类的河流水生态环境自我修 复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三所述的底栖软体动物为铜锈环棱螺、梨形环棱螺和背角无齿蚌 中的一种或几种按任意比混合。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底栖动物-藻类-水生植物-鱼类的河流水生态环境自我修 复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四所述的沉水植物为金鱼藻、伊乐藻、苦草和菹草中的一种或几 种按任意比混合。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底栖动物-藻类-水生植物-鱼类的河流水生态环境自我修 复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五所述的虾类为秀丽白虾和青虾中的一种或两种按任意比混合。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底栖动物-藻类-水生植物-鱼类的河流水生态环境自我修 复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五中所述的草食性鱼类为草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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