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带有警示装置的电动汽车充电桩有效
申请号: | 201520047793.2 | 申请日: | 2015-01-23 |
公开(公告)号: | CN204415176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6-24 |
发明(设计)人: | 张杰;杨景山;朱宏宇;范传金;任卫群 | 申请(专利权)人: | 行之有道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L11/18 | 分类号: | B60L11/18 |
代理公司: | 北京科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50 | 代理人: | 汤东凤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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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带有 警示 装置 电动汽车 充电 | ||
1.一种带有警示装置的电动汽车充电桩,包括底座(1)、安装在底座(1)上的桩体(2)、设置在桩体(2)一侧的充电接线(9)、与充电接线(9)固定连接的充电接头(10),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桩体(2)内部设置有主板(12),主板(12)通过导线与安装在桩体(2)上部的人体感应器(8)相连接,人体感应器(8)通过导线与警示灯(13)和警示喇叭(11)相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有警示装置的电动汽车充电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桩体(2)的顶部设置有支架(7),人体感应器(8)固定安装在支架(7)上,警示灯(13)设置在支架(7)的一侧。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有警示装置的电动汽车充电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桩体(2)上固定安装有控制箱(3),控制箱(3)上设置有显示器(4)和控制按钮(5),显示器(4)和控制按钮(5)通过导线与主板(12)相连接,警示喇叭(11)设置在控制箱(3)的上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有警示装置的电动汽车充电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桩体(2)的一侧设置有充电接线挂钩(6),充电接线挂钩(6)和充电接线(9)均设置在桩体(2)的同一侧面上,充电接线挂钩(6)为半圆弧性凹槽装结构,充电接线挂钩(6)的内径与充电接线(9)的直径相等。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带有警示装置的电动汽车充电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支架(7)安装在桩体(2)上部的一侧,人体感应器(8)的感应方向与充电接线(9)的安装方向一致,所述的人体感应器(8)为热红外人体感应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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