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建筑用楼面临时支撑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520110589.0 | 申请日: | 2015-02-15 |
公开(公告)号: | CN204475845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7-15 |
发明(设计)人: | 时秀利;包琴琴;郑跃建;李建生;孟青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海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4G11/48 | 分类号: | E04G11/48;E04G17/04 |
代理公司: | 沈阳晨创科技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1001 | 代理人: | 樊南星 |
地址: | 322100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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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建筑 楼面 临时 支撑 系统 | ||
1.建筑用楼面临时支撑系统;其特征在于:其构成如下:支撑结构(1)、预埋板(2)、辅助固定结构(3);其中:支撑结构(1)固定布置在与相邻的上下两层楼板固定为一体的预埋板(2)之间,且支撑结构(1)与预埋板(2)相接触处还设置有辅助固定结构(3);
支撑结构(1)有两种,间隔布置在相邻的三层楼板的每两层之间;所述两种支撑结构(1)分别满足下述要求:
其一,所述支撑结构(1)为外径351mm,壁厚14mm的钢管柱(11),辅助固定结构(3)具体为能够固定在预埋板(2)上的板型结构件(31),其布置在钢管柱(11)的端部与预埋板(2)之间的间隔缝隙处,且钢管柱(11)和板型结构件(31)之间通过同时固定布置在板型结构件(31)上和钢管柱(11)外壁上的加强筋(32)连接为一体;
其二,支撑结构(1)具体是使用三角桁架的支撑用钢结构构件即支撑架(12);辅助固定结构(3)具体为下述两种结构的组合:①固定在预埋板(2)上的H型钢底座(33);②固定在H型钢底座(33)和支撑架(12)之间的斜撑(34);其中同一个支撑架(12)上的斜撑(34)至少有两个且分别在支撑架(12)的两侧对称布置。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建筑用楼面临时支撑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建筑用楼面临时支撑系统中,板型结构件(31)与支撑结构(1)固定为一体化结构,其布置在钢管柱(11)或支撑架(12)的端部且与其构成一体化结构。
3.按照权利要求1或2所述建筑用楼面临时支撑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建筑用楼面临时支撑系统中,板型结构件(31)和预埋板(2)之间还设置有用于调节支撑用缝隙的楔形垫块(36)。
4.按照权利要求1或2所述建筑用楼面临时支撑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建筑用楼面临时支撑系统中,支撑架(12)和预埋板(2)之间还连接设置有板状支撑脚(35),其固定在支撑架(12)的上端部,且其上侧面与预埋板(2)的下侧面构成平面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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