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汽车节能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520201345.3 | 申请日: | 2015-04-03 |
公开(公告)号: | CN204646470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9-16 |
发明(设计)人: | 李生平;李吉爽;梁宝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和源天利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02M25/12 | 分类号: | F02M25/12 |
代理公司: | 北京远大卓悦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69 | 代理人: | 史霞 |
地址: | 100029 北京市朝阳区芍***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汽车 节能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汽车燃油高效燃烧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汽车节能装置。
背景技术
众所周知,现在汽车都是电喷车,汽车内燃机中汽油的燃烧完全效率在97-98%,但这只是针对新车而言。随着车辆行驶里程的增加和时间的加长,车辆的油耗越来越高了,动力也大不如新车了,年审的时候尾气排放已经不达标了,这就证明车子已经发生了老化,新车在台架上燃烧率是97%,道路行驶时燃烧率在95%-93%,随着机动车行驶里程变化,车越旧燃烧率越低。一般情况下,市区空气中含氧量是17%-18%,旷野空气中的含氧量在19%-20%,最纯空气中含氧量是23%。所以,机动车在行驶20000公里后,一般燃烧率在86%-90%,五万公里83%-87%,十万公里至二十万公里的机动车燃烧率在75%-82%。这其中原因是进气量不够,机械磨损车况差,气缸积碳较多,让燃油不能充分燃烧,做功率下降,导致尾气排放中一氧化碳和碳氧化合物增加。这就是机动车越旧越耗油量越大动力越下降的原因。越燃烧不充分越产生积碳。燃烧室空间越来越小。形成恶性循环,影响发动机使用寿命,导致机动车大修。所以,要提高汽车的内燃机效率的最直接办法是内燃机中燃油燃烧的时候有充足的氧气,然而在汽车上携带氧气瓶是不现实的,这将增加汽车的载重量,减少汽车的可利用空间,增加汽车的使用成本。
目前现阶段国内一般增加发动机氧气含量的办法是装一车载氢氧机,车载氢氧机所产生的的氢氧气是一定的,它不能动态根据当前车况使用车辆的电能产生氢氧气;如果当发动机所需要的氧气含量增加或者减少时,不能很好地匹配发动机的变化;又如当车辆电池性能下降,由于其氢氧机消耗电能一定,此时会造成车辆发电机负荷增加,车辆电压稳定性变差,干扰加大,进而使发动机点火性能下降,车辆油耗增加……。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目的是解决至少上述问题和/或缺陷,并提供至少后面将说明的优点。
为了更好地匹配发动机,有效利用车辆的富裕电能,提高产气装置的使用效率,本实用新型提供陈述一种汽车高效节能装置,能够根据发动机实际工况调节氢氧气输出的混合比例,使得汽车在不同的地段行驶时燃油能够更加充分的燃烧。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汽车节能装置,包括设置在汽车上的:
氢氧发生器,其与所述汽车的蓄电池连接,所述氢氧发生器通过第一气体管道与汽车的发动机连通;
富氧发生器,其与空气连通,所述富氧发生器通过第二气体管道与所述发动机连通;以及,
氧信号输入接头,其一端与所述汽车上的氧浓度检测装置连接,而另一端与设置在控制板上的氧浓度信号接口连接。
优选的是,所述的汽车节能装置,还包括:控制板,其与所述氢氧发生器和所述富氧发生器连接。
优选的是,所述的汽车节能装置,还包括:
臭氧发生器,其设置在所述汽车上,并与空气连通,所述臭氧发生器通过第三气体管道与所述发动机连通;和,
电瓶稳定器,其设置在所述汽车上,并也与所述汽车的蓄电池连接;
且,所述臭氧发生器和所述电瓶稳定器均与所述控制板连接。
优选的是,所述的汽车节能装置中,所述电瓶稳定器与所述氢氧发生器、所述富氧发生器和所述臭氧发生器电连接。
优选的是,所述的汽车节能装置,还包括:
第一电控阀,其与所述控制板和所述氢氧发生器连接;
第二电控阀,其与所述控制板和所述富氧发生器连接;以及,
第三电控阀,其与所述控制板和所述臭氧发生器连接。
优选的是,所述的汽车节能装置中,所述氧浓度检测装置为氧传感器, 所述氧传感器设置在车辆尾气处理三元催化器前端。
优选的是,所述的汽车节能装置中,所述氢氧发生器中存放有水。
优选的是,所述的汽车节能装置中,所述富氧发生器中还设置有抽风机,所述抽风机与设置在所述富氧发生器上的第一空气通气口连通。
优选的是,所述的汽车节能装置中,所述臭氧发生器上设置有第二空气通气口,所述臭氧发生器的通风机与所述第二空气通气口连通。
优选的是,所述的汽车节能装置中,所述电瓶稳定器、所述臭氧发生器、所述富氧发生器和所述氢氧发生器均设置在一个装置中。
本实用新型至少包括以下有益效果: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北京和源天利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北京和源天利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20201345.3/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