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海上维权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520558529.5 | 申请日: | 2015-07-29 |
公开(公告)号: | CN204895821U | 公开(公告)日: | 2015-12-23 |
发明(设计)人: | 张雷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苏幸运彩虹船舶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3G13/00 | 分类号: | B63G13/00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聚阳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50 | 代理人: | 张建纲 |
地址: | 226007 江苏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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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海上 维权 装置 | ||
1.一种海上维权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固定设置在船体艏部且贯穿艏部外板的轴承座(6)、设置在所述轴承座(6)中的轴承(7)、穿设在所述轴承(7)中的传动轴(5)、固定设置在所述传动轴(5)远离所述船体一端的锥钻(8)、设置在所述传动轴靠近所述船体一端的驱动装置(3);所述锥钻(8)的钻尖朝向远离所述船体的方向,所述驱动装置(3)能够驱动所述传动轴(5)沿所述轴承(7)转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海上维权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锥钻(8)的锥长与底面圆直径的比值为1∶1~4∶1。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海上维权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锥钻(8)的前端圆直径不大于50mm。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海上维权装置,其特征在于,沿水平面方向,所述锥钻(8)前端超出所述船体艏舷墙最前边缘至少150mm。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海上维权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锥钻(8)的外表面设置有研磨材料层。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海上维权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研磨材料层设置于所述锥钻(8)超出所述船体艏舷墙最前边缘部分的表面上,并沿相反方向延伸至少50mm。
7.根据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海上维权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装置(3)与所述传动轴(5)之间还设置有联轴器(4)。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海上维权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联轴器(4)为弹性联轴器。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海上维权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装置(3)通过法兰连接在所述船体内部。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海上维权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装置(3)为电动机,所述轴承座(6)为铸钢轴承座,所述锥钻(8)为钢体锥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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