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风火轮特行木牛有效

专利信息
申请号: 201520696907.6 申请日: 2015-09-10
公开(公告)号: CN204937201U 公开(公告)日: 2016-01-06
发明(设计)人: 朱俊华 申请(专利权)人: 朱俊华
主分类号: B62B11/00 分类号: B62B11/00
代理公司: 成都行之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51220 代理人: 王记明
地址: 620000 四川省眉山市*** 国省代码: 四川;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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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搜索关键词: 风火轮 特行
【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运输工具技术领域,具体地,涉及一种风火轮特行木牛。

背景技术

中华正史《三国志》·蜀书·《后主传》和《诸葛亮传》分别记载蜀汉丞相诸葛亮在第四次北伐(建兴九年公元231年)时,使用“木牛”将军粮从陕西汉中大本营运输至甘肃祁山前线的确凿史料。

在历史文献《诸葛亮集》和裴松之《三国志注》中,分别有完全相同的《作木牛流马法》的记载。

诸葛亮逝世、蜀汉灭亡后,木牛、流马两种运输工具的制作随之失传。1700多年以来,很多国人(甚至有外国人士、外国机构出资助国人),根据《作木牛流马法》(注:本申请只涉及木牛、行文中不再提及流马),研究复制木牛运输工具,陆续制出了轮式、足式,脚轮混合式、索道式等多种形制不同的木牛,但迄今没有一件作品能得到学术界、工程界的完全一致认可,究其根本原因有二:

(一)在没有真正完全破解《作木牛法》的核心机密前提下,不能找到研究制作木牛的正确途径。

(二)受制于研制木牛的传统理念“一牛两时”(即:同一木牛,在特殊运行“时”和集群式运行“时”)束缚,造不出真正的木牛。

故史学界将诸葛亮木牛列为“中华历史未解之迷”;媒体则称为“千古迷案”。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根据史料记载和当时的生产力技术水平,复制当年在陇西高原上,能够负重运输且结构简单,操作方便,转向灵活,制动可靠的风火轮特行木牛。

本发明人从2007年起受央视科技节目启迪产生研制木牛思想,2009年起具体制作,2011年1月5日获国家专利(专利名称:蜀道集运之木牛,专利号ZL201020143663.6),但本人并不满足停滞,在此基础上继续探索研制。

《作木牛法》中“特行者数十里,群行者二十里也”,多年来,人们一直把“者”字当做“时”、“状态”、“情况”解读,导至出在“特行时”和“群行时”木牛速度行程不同的传统理念——“一牛两时”。

2014年起,本人对木牛进行了更加全面,深入细致的研究,得到三项收获:

(一)木牛行军运输路径:从陕西汉中出发,先向西行翻越秦岭山区,进入陇西高原,再北上抵达祁山。木牛经过了山区和高原两种不同的地形地貌道路。

(二)因《诸葛亮集》失传,导致《作木牛法》出现多种不同版本,去伪存真,本人选定被史学界一致公认的纯正版本——裴松之《三国志注》所载《作木牛流马法》(以下简称《作木牛法》)作为研制依据。

(三)《作木牛法》中总共使用132个汉字,根据汉代许慎《说文解字》及《现代汉语词典》作为工具,对132个汉字列表,分别进行逐字解析,进而统计出132个汉字仅用67个单字,有65个字为重复使用,特别是“牛”和“者”字,都反复使用15次;“牛”字是实词容易理解,而“者”属虚词,词性既可作助词,又可作代词,在不同语境中有不同解释。故对“特行者”和“群行者”的解读出现不同的释义,这便是《作木牛法》的“核心机密”。

长久以来,人们将“特行者”、“群行者”两句中的“者”字,误译为“时”(或“状态”“情况”),进而引伸为“同一木牛”,分别于特行“时”(状态)和群行“时”(状态)两种状况,形成为“一牛两时(态)”的传统理念。

根据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著,商务印书馆出版的《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第1726页“者”字词条的规范解释为“①用在形容词、动词或形容词性词组、动词性词组后面,表示有此属性或做此动作的人或事物。”

因“特行”和“群行”都是动词性词组,它们后面的“者”字,只能是指代运输军粮的器物——木牛。

以《词典》为依据,由此可知:

(一)“特行者”和“群行者”的“者”字是指代器物,不指代“时间”;

(二)正确解释应为“特行者——特行木牛”、“群行者——群行木牛”。

(三)按现代机械产品分类划型方法,可简称为“特行型”和“群行型”,概括为“一牛二型”。

(四)由此可否定(“同一木牛”分别于特行“时<态>”和群行“时<态>”的“一牛两时”传统理念。

破解了《作木牛法》的核心机密,走出“一牛两时”的传统误区,沿着“一牛二型”的全新思路,再读原文,茅塞顿开,对《作法》中有关行走、转向、刹车等核心技术,可逐一解决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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