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行车记录仪有效
申请号: | 201520886719.X | 申请日: | 2015-11-09 |
公开(公告)号: | CN205210978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5-04 |
发明(设计)人: | 姚学文;刘立向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车米云图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7C5/08 | 分类号: | G07C5/08 |
代理公司: | 广州科粤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001 | 代理人: | 黄培智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南***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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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行车 记录仪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行车记录仪,尤其涉及一种支持疲劳驾驶提醒的行车记录 仪。
背景技术
目前的行车记录仪同时只能摄录一个方向的录像,也就是说在行车过程中 只能录下车辆前方的画面,而不能监控驾驶员的工作状态,更不能判断驾驶员 是否疲劳驾驶。因此,急需提出一种改进型的行车记录仪来克服上述缺陷。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行车记录仪,可以用来判断驾驶员是否 处于疲劳驾驶,并进行声音提醒。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行车记录仪,用于车辆中,包括 至少两个摄像头、侦测模块、主控模块及提醒模块。第一摄像头用于录取车辆 前方的录像,以作为行车记录使用,第二摄像头用于录取车内录像;所述侦测 模块电连接于所述第二摄像头,用于从车内录像中截取并统计驾驶者的眼部信 息,所述眼部信息包括眨眼频率和/或眼睛闭合时间;所述主控模块电连接于所 述侦测模块,用于判断所述眨眼频率是否处于预设频率区间或判断所述眼睛闭 合时间是否超过预设时间,及在判断所述眨眼频率处于预设频率区间或所述眼 睛闭合时间超过预设时间时,产生并输出警示控制信号;所述提醒模块电连接 于所述主控模块,用于根据所述警示控制信号来产生声音提示信息,以提醒驾 驶者。
优选地,所述第二摄像头还用于录取车辆后方的录像,以作为行车记录使 用。
优选地,所述至少两个摄像头还包括用于录取车辆两侧录像的摄像头,以 作为行车记录使用。
优选地,所述侦测模块还用于对截取的每一帧眼部区域图像进行去噪预处 理并进行背景建模,以统计驾驶者的眼部信息。
优选地,所述侦测模块还用于从车内录像中截取并统计驾驶者的头部运动 信息,所述主控模块还用于判断所述头部运动信息是否符合预定义的头部瞌睡 轨迹,以判断是否产生并输出警示控制信号。
优选地,所述行车记录仪还包括电连接于所述主控模块的无线通信模块, 以实现与远端的服务器或客户端进行数据通信。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行车记录仪,不仅具有行车 记录功能,还可以对驾驶员疲劳驾驶进行检测与提醒,避免意外事故发生,对 驾驶员行驶过程中的疲劳程度也可以进行远程实时监控。
为了能更进一步了解本实用新型的特征以及技术内容,请参阅以下有关本 实用新型的详细说明与附图,然而附图仅提供参考与说明用,并非用来对本实 用新型加以限制。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中行车记录仪的模块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另一实施方式中行车记录仪的模块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更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所采取的技术手段及其效果,以下结合本实用 新型的优选实施例及其附图进行详细描述。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中行车记录仪100的模块图。在本实施方式 中,行车记录仪100包括至少两个摄像头1、侦测模块2、主控模块3及提醒模 块4。第一摄像头1a用于录取车辆前方的录像,以作为行车记录使用,第二摄 像头1b用于录取车内录像。侦测模块2电连接于第二摄像头1b,用于从车内录 像中截取并统计驾驶者的眼部信息,眼部信息可以包括驾驶者的眨眼频率和/或 眼睛闭合时间。主控模块3电连接于侦测模块2,用于判断驾驶者的眨眼频率是 否处于预设频率区间或判断眼睛闭合时间是否超过预设时间,及在判断驾驶者 的眨眼频率处于预设频率区间或眼睛闭合时间超过预设时间时,产生并输出警 示控制信号。提醒模块4电连接于主控模块,用于根据警示控制信号来产生声 音提示信息,以提醒驾驶者。在本实施方式中,行车记录仪100运用在车辆中, 不仅可以通过第一摄像头1a来实现行车记录功能,还可以通过第二摄像头1b 来实现对驾驶者疲劳驾驶监控并及时进行提醒,避免交通事故发生。
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中,第二摄像头1b还可以用于录取车辆后方的录 像,以作为行车记录使用,同时为了获取车辆两侧的录像,行车记录仪100还 可以包括用于专门录取车辆两侧录像的摄像头,以作为行车记录使用。
在本实用新型一实施方式中,侦测模块2还用于对其截取的每一帧眼部区 域图像进行去噪预处理并进行背景建模,以统计驾驶者的眼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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