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超声牙科洁治的工作尖有效
申请号: | 201521013871.3 | 申请日: | 2015-12-09 |
公开(公告)号: | CN205234684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5-18 |
发明(设计)人: | 宁加康;林剑华;朱添幸;宾士友 | 申请(专利权)人: | 桂林市啄木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C17/20 | 分类号: | A61C17/20 |
代理公司: | 北京轻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12 | 代理人: | 周锦全 |
地址: | 541004 广西壮*** | 国省代码: | 广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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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超声 牙科 工作 | ||
1.一种超声牙科洁治的工作尖,包括与洁治手柄相连接的工作尖连接 部(1)、在同一平面内与所述工作尖连接部(1)一体成型的工作尖颈部 (2)和工作时与牙齿接触的工作尖头部(3),所述工作尖颈部(2)的下 部与所述工作尖连接部(1)的上部同轴连接,所述工作尖头部(3)的尾端 与所述工作尖颈部(2)的上部端头连接后向斜上方延伸,其特征在于:所 述工作尖颈部(2)为横截面为圆形的圆弧条状,所述工作尖头部(3)的尾 端为横截面为圆形且与所述工作尖颈部(2)弯曲方向相反的圆弧条状,所 述工作尖头部(3)的前端为横截面为圆形且直径从尾端到前端逐渐减小的 直条状;
所述工作尖连接部(1)、所述工作尖颈部(2)和所述工作尖头部(3) 均为钛合金材料制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超声牙科洁治的工作尖,其特征在于:所述 工作尖颈部(2)的最大直径Φ1为2.3±0.05mm。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超声牙科洁治的工作尖,其特征在于:所述 工作尖头部(3)的尾端的最大直径Φ2为所述工作尖头部(3) 的前端最小直径Φ3为0.5±0.02mm。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任一所述的超声牙科洁治的工作尖,其特征在 于:所述工作尖颈部(2)的逆时针弯曲弧形角度α1为165°。
5.根据权利要求1至3任一所述的超声牙科洁治的工作尖,其特征在 于,所述工作尖颈部(2)与头部(3)之间的顺时针弯曲弧形角度α2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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