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用于转运焦炭的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521091476.7 | 申请日: | 2015-12-24 |
公开(公告)号: | CN205275519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6-01 |
发明(设计)人: | 王利民;陈秀刚;赵秀芳;王海锋;马联合;许新春;刘万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乌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C10B39/04 | 分类号: | C10B39/04;C10B39/12 |
代理公司: | 北京邦信阳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11012 | 代理人: | 金玺 |
地址: | 100011 北京市***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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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转运 焦炭 系统 | ||
1.一种用于转运焦炭的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用于承载焦炭的熄 焦车,所述熄焦车的一侧设置有用于推动所述焦炭移动的推焦机,所述 熄焦车的另一侧设置有用于转运所述焦炭的转运车,所述推焦机和所述 转运车相对地设置在所述熄焦车的两侧,所述熄焦车和所述转运车之间 还设置有抵抗墙。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转运焦炭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 转运车与所述熄焦车的接焦槽相对设置。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转运焦炭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 转运车的宽度大于或等于所述熄焦车的接焦槽的宽度。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转运焦炭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 转运车的高度小于或等于所述熄焦车的接焦槽的高度。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转运焦炭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 抵抗墙的高度等于所述接焦槽的底板的高度。
6.根据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用于转运焦炭的系统,其特征在 于,所述推焦机为固定式推焦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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