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车辆控制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580055113.4 | 申请日: | 2015-11-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6796759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7-28 |
发明(设计)人: | 菅原俊晴;谷道太雪 | 申请(专利权)人: | 日立汽车系统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8G1/16 | 分类号: | G08G1/16;B60R21/00;B60W30/12;B60W30/16;B60W50/14 |
代理公司: | 北京尚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22 | 代理人: | 龙淳;徐飞跃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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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车辆 控制系统 | ||
1.一种车辆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外界识别单元,其检测本车辆行驶的车道的车道标志和/或所述本车辆的周围的其他车辆;
极限距离计算单元,其求出所述外界识别单元的可检测极限距离;
相对速度计算单元,其在所述可检测极限距离内不存在其他车辆的情况下,计算与存在于该距离外的假想车辆的相对速度;和
必要检测距离计算单元,其根据所述相对速度,求出所述本车辆变更车道所需的所述外界识别单元的必要检测距离,该必要检测距离指的是具有最大相对速度的后续车辆从所述可检测极限距离的远方行驶来的情况下,为了不发生碰撞或急减速地变更车道所需要的所述外界识别单元的检测距离,
在判断出所述可检测极限距离小于所述必要检测距离的情况下,对驾驶员通知不能够变更车道,
在判断为不能够变更车道的情况下,为了降低所述相对速度而运算目标加速度,进行加速控制,使所述相对速度减小,使所述必要检测距离减小而小于所述可检测极限距离。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
在判断出所述可检测极限距离大于所述必要检测距离的情况下,自动进行所述本车辆的车道变更。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辆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
在判断出所述可检测极限距离小于所述必要检测距离的情况下,使所述本车辆加速。
4.如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相对速度计算单元基于所述车道的限速来计算与所述假想车辆的相对速度。
5.如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相对速度计算单元基于所述车道的行驶速度的历史数据,计算与所述假想车辆的相对速度。
6.如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极限距离计算单元检测能够从所述本车辆连续检测到的多个对象物,基于该对象物,将所述可检测极限距离设定在最远方的对象物附近。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车辆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极限距离计算单元提取所述对象物中的亮度在规定值以下的对象物,从亮度在规定值以下的对象物之中设定所述可检测极限距离。
8.如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车辆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
在判断出所述可检测极限距离小于所述必要检测距离的情况下,使点亮转向灯的时刻提前。
9.一种车辆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外界识别部,其检测本车辆的外界的信息;
相对速度计算部,其在所述外界识别部在可检测范围内没有识别到其他车辆的情况下,计算可检测范围外的假想车辆与本车辆的相对速度;
通知部,其基于由所述相对速度计算部计算出的相对速度,判断能否右转、左转或变更车道,并对驾驶员通知该判断的结果;和
必要检测距离计算部,其基于由所述相对速度计算部计算出的所述相对速度,计算本车辆变更车道所需的所述外界识别部的必要检测距离,该必要检测距离指的是具有最大相对速度的后续车辆从可检测极限距离的远方行驶来的情况下,为了不发生碰撞或急减速地变更车道所需要的所述外界识别部的检测距离,
所述通知部,在判断出所述必要检测距离小于所述外界识别部的可检测范围的极限的情况下,对本车辆的驾驶员通知不能够变更车道或者变更车道是危险的,
在判断为不能够变更车道的情况下,为了降低所述相对速度而运算目标加速度,进行加速控制,使所述相对速度减小,使所述必要检测距离减小而小于所述可检测极限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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