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含柠檬果汁饮料有效
申请号: | 201580066331.8 | 申请日: | 2015-12-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6998758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1-01 |
发明(设计)人: | 市村笃史;宫尾由纪;千贺芳纪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得利控股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A23L2/02 | 分类号: | A23L2/02 |
代理公司: | 北京信慧永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90 | 代理人: | 张淑珍;王维玉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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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柠檬 果汁 饮料 | ||
本发明在于提供尽管果汁的含有率少,也可感觉到像柠檬果实一样的清新感的含柠檬果汁饮料。具体而言,为1%以上、30%以下的果汁率,在含有选自芳樟醇、壬醛及癸醛中的1种以上香气成分的含柠檬果汁饮料中,含有1ppb以上的选自黄樟素、甲基丁子香酚及肉豆蔻醚的苯丙烯类物质中的至少1种。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含有柠檬果汁的饮料,更详细而言,涉及尽管果汁的含有率少,也可感觉到像柠檬果实一样的清新感的含柠檬果汁饮料。
背景技术
以柠檬作为基料的饮料因来自柠檬果实特有的酸味、香味的爽快感而广受欢迎,市售有各种种类的柠檬味饮料。以柠檬等的柑橘类果汁作为基料来制造容器装饮料时,从保存性·卫生上的观点来看,不得不对果汁进行加热杀菌处理,因加热杀菌及其后的保存,刚压榨的果汁所具有的原本的清新的香气、香味减少。因此,为了给柑橘类果汁弥补特有的香气、香味,除了果汁以外,还在饮料中添加柑橘类果实的香精。例如,在专利文献1中记载了在含有果汁率为30%以上、70%以下的柑橘类果汁与糖类的含果汁饮料中,对饮料中的香精进行调整,使特定的酯类物质的合计量与特定的萜烯类烃类物质的合计量之比在特定的范围内,从而来制造具有自然、清新的柑橘类果实风味的饮料。
现有技术文献
专利文献
专利文献1:日本特开2011-167171号公报
发明内容
在柑橘类果实中,柠檬为具有无法直接食用的程度的强烈酸味,由于柠檬果汁本身无法饮用,故而在制造柠檬味饮料时,通常不仅添加柠檬果汁,还通过在饮料中添加柠檬香料、柠檬香精来重现柠檬果实的香味。然而,在较少的柠檬果汁中仅加入以往的柠檬香料、柠檬香精时,存在如下问题:成为清新感、强劲的香味少的所谓欠缺“真正的柠檬感”的饮料。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课题在于制造尽管果汁的含有率少,也可感觉到像柠檬果实一样的清爽感、剥柠檬果皮时那样清新的香气的具有真正的柠檬感的饮料。
本发明者为了解决上述课题进行了深入研究,结果发现在包含果汁率为1~30%的低浓度果汁且包含选自芳樟醇、壬醛及癸醛中的1种以上香气成分的含柠檬果汁饮料中,通过含有1ppb以上的选自黄樟素、甲基丁子香酚及肉豆蔻醚的苯丙烯类物质中的至少1种,可提高饮料的柠檬感。黄樟素、甲基丁子香酚及肉豆蔻醚为肉桂或肉豆蔻所包含的具有些许香辛味的香气成分,并不是所谓的柠檬中的特征性香气成分。因这样的与柠檬不同的香气成分,饮料的“柠檬感”提高为意外的结果。本发明包含以下内容,但并不限定于此。
[1]一种含柠檬果汁饮料,其特征在于,(a)含有选自芳樟醇、壬醛及癸醛中的1种以上的香气成分,
(b)含有1ppb以上的选自黄樟素、甲基丁子香酚及肉豆蔻醚的苯丙烯类物质中的至少1种,
果汁率为1%以上、30%以下。
[2]根据[1]所述的饮料,其特征在于,将芳樟醇、壬醛及癸醛的合计量作为(a)且将黄樟素、甲基丁子香酚及肉豆蔻醚的合计量作为(b)时,(b)/(a)即重量比为10以下。
[3]根据[1]或[2]所述的饮料,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含有圆柚酮。
[4]根据[1]~[3]中任一项所述的饮料,其特征在于,柠檬酸换算的酸度为0.6%以下。
[5]根据[1]~[4]中任一项所述的饮料,其特征在于,糖酸比为10~40。
[6]根据[1]~[5]中任一项所述的饮料,其特征在于,在饮料的果汁率中,柠檬果汁的果汁率比例为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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