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添加含铝/矾泡打粉面粉和面制品中铝含量的ICP-MS快速检测法在审
申请号: | 201610035425.5 | 申请日: | 2016-01-20 |
公开(公告)号: | CN105572213A | 公开(公告)日: | 2016-05-11 |
发明(设计)人: | 王境堂;张文皓;张帅;李宗芮;傅余强;刘靖靖;宫萍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
主分类号: | G01N27/62 | 分类号: | G01N27/62;G01N1/40 |
代理公司: | 青岛发思特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7212 | 代理人: | 巩同海;张金昂 |
地址: | 266002 山***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添加 矾泡打 粉面 和面 制品 含量 icp ms 快速 检测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食品检测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添加含铝/矾泡打粉面粉和面 制品中铝含量的ICP-MS快速检测法。
背景技术
铝在人体内慢性积累后,产生神经、发育、骨骼及生殖毒性,可引发老年痴 呆,导致“铝骨病”,影响儿童骨骼发育以及造成不育症等。人体中的铝主要来 自膳食。JECFA(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下的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 认为,膳食中的铝主要来自含铝添加剂的使用,食用添加含铝添加剂的食品是人 群(长期食用含铝药物的人群除外)铝暴露的主要途径,约占机体铝暴露总量的 95%以上。我国居民食用含铝添加剂食品也是其膳食铝暴露的主要来源,占经食 物铝暴露总量的75%。在含铝食品添加剂摄入量贡献率方面,面粉及面制品是我 国膳食铝的主要来源。
多年来,为保证人体健康,确保食品安全,我国一直致力于限制、控制含铝 添加剂的使用。2008年为打击在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中违法添加非食用 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将膨松剂(硫酸铝钾、硫酸铝铵等)列入《食品 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中。2011年6月20 日实施2011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使用标准》,明确指出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作为食品 添加剂,只能添加到豆类制品、小麦粉及其制品、虾味片、烘烤食品等六个品类 的食品中。2014年5月14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联合发布2014年第8号 《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禁止 将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用于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 使用,膨化食品生产中不得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小麦粉及其制品(除油炸面制 品、面糊(如用于鱼和禽肉的拖面糊)、裹粉、煎炸粉外)生产中不得使用硫酸 铝钾和硫酸铝铵。2015年5月24日启用的2014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将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的适用范 围进一步缩小为面糊(如用于鱼和禽肉的拖面糊)、裹粉、煎炸粉和油炸面制品。 但由于含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的添加剂,即传统的含矾泡打粉在面粉和面制品生 产加工过程中具有使用方便、简单、快速及卖相好等优点,一些不法饭店、糕点 加工店和食品生产厂家仍然偷偷使用或超量使用。因此,为保障吃的安全,食的 放心,严厉打击不法行为,必须强化相关检验检测,为加强监管提供强力技术支 撑。
目前,国内检测面粉和面制品中铝的标准有两个,皆为推荐标准,一是GB/T 5009.182-2003《面制食品中铝的测定》;二是GB/T23374-2009《食品中铝的 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它们都存在样品前处理麻烦,环节步骤多, 耗时长,使用试剂多,污染大,消耗能源高,检测速度慢,成本高等缺点。特别 是样品前处理过程中将强酸(高氯酸、硝酸等)等试剂直接加热排放到大气环境 中,导致严重的环境污染,这对于许多位于老市区的实验室来说,将严重影响其 生存与发展。
发明内容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改变目前实验室检测现状,提供丰富低排、高效、快捷、 简便的检验检测手段和方法。本发明利用试样中铝的化合物与硝酸反应,生成可 溶性铝盐,超声振荡提取,定容,经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测定,内标法定量, 得到了一种添加含铝/矾泡打粉面粉和面制品中铝含量的ICP-MS快速检测法。
含矾泡打粉是一种复合膨松剂,主要用作面制食品的快速疏松剂。它主要由 明矾、苏打粉及淀粉等组成。一般在干燥的条件下明矾、苏打粉虽作为固体碱和 酸的粉末混合,但它们不接触,不发生化学反应。在与面粉混合加水后,因与水 接触,明矾与苏打粉同时溶于水而产生化学反应,开始释放CO2,在加热过程中 会释放出更多的CO2,使面制品达到蓬松、松软的效果。具体反应如下:
2KAl(SO4)2·12H2O+6NaHCO3=K2SO4+3Na2SO4+2Al(OH)3+6CO2↑+24H2O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未经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610035425.5/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