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鉴定猴头菇猴杰2号或大猴头的引物对及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610081844.2 | 申请日: | 2016-02-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5567844B | 公开(公告)日: | 2018-12-11 |
发明(设计)人: | 陆娜;周祖法;宋吉玲 | 申请(专利权)人: | 杭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
主分类号: | C12Q1/6895 | 分类号: | C12Q1/6895;C12Q1/04;C12N15/11;C12R1/645 |
代理公司: | 杭州天勤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3224 | 代理人: | 胡红娟 |
地址: | 310024 浙江***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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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鉴定 猴头菇 猴头 引物 方法 | ||
1.引物对,包括上游引物和下游引物,其特征在于,
上游引物为:5′-ATTAGCTTGACGTACAGACAGTCG-3′,
下游引物为:5′-TGTTGGAGCAAGGGTGATACGA-3′。
2.如权利要求1所述引物对在鉴定猴头菇猴杰2号或大猴头中的应用。
3.如权利要求1所述引物对在制备鉴定猴头菇猴杰2号或大猴头的试剂盒中的应用。
4.一种利用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引物对鉴定猴头菇猴杰2号或大猴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1)DNA提取,
(2)PCR扩增,
(3)电泳检测,
若电泳检测结果出现620bp大小的DNA条带,则待测猴头菇品种为猴头菇猴杰2号或大猴头。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PCR扩增反应体系为: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PCR扩增条件为:
94℃预变性7min;94℃变性45s,59℃退火45s,72℃延伸2min,共30个循环;72℃延伸7min;4℃保温。
7.猴头菇猴杰2号和大猴头共有特异性DNA片段,命名为SCAR1,其特征在于,序列如SEQID No.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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