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弹性可变形减振器有效
申请号: | 201610104525.9 | 申请日: | 2016-01-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5782309B | 公开(公告)日: | 2019-12-31 |
发明(设计)人: | J·约翰松;Q·亚尔克勒 | 申请(专利权)人: | 沃尔沃汽车公司 |
主分类号: | F16F7/00 | 分类号: | F16F7/00 |
代理公司: | 72002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邵伟 |
地址: | 瑞典*** | 国省代码: | 瑞典;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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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弹性 变形 减振器 | ||
1.一种用于车辆的制动系统,包括至少一个用于车辆的弹性可变形减振器(15),包括由腰部(18)分隔的上部(16)和下部(18)、沿着纵向中心线(L)延伸穿过所述上部、下部和腰部(16、17、18)的孔(30),所述腰部(18)适于以与所述上部和所述下部(16、17)合作的方式接收并被保持至支架(11)的一部分,
其特征在于,
当所述弹性可变形减振器(15)处于放松状态时,所述腰部(18)具有相对所述纵向中心线(L)具有凸起外表面的横截面,其中,所述凸起外表面具有三角形形状、截头圆锥形状、或凸面形状,并且其中所述凸起外表面围绕腰部(18)的整个边缘延伸。
2.依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动系统,其中,所述孔(30)具有包括至少第一、第二和第三直径(D1、D2、D3)的变化直径,当所述弹性可变形减振器(15)处于放松状态时,所述第三直径(D3)大于所述第一和所述第二直径(D1、D2)。
3.依照权利要求2所述的制动系统,其中,所述孔(30)具有第一和第二开口(31、32),其中所述第一和所述第二直径(D1、D2)是所述孔(30)的所述第一和所述第二开口(31、32)的直径。
4.依照权利要求3所述的制动系统,其中,所述孔(30)在所述孔(30)的中心截面处具有所述第三直径(D3),所述中心截面相对于所述纵向中心线(L)大体上相应于所述减振器(15)的所述腰部(18)的位置。
5.依照权利要求4所述的制动系统,其中,所述孔(30)的所述中心截面相对于所述纵向中心线(L)与所述减振器(15)的所述腰部(18)的位置重叠。
6.依照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制动系统,其中,所述上部(18)的顶面(20)和/或所述下部(17)的底面(21)具有交替的脊(22)和槽(23)。
7.依照权利要求6所述的制动系统,其中,所述脊(22)和槽(23)从所述孔(30)的所述纵向中心线(L)径向延伸。
8.依照权利要求7所述的制动系统,其中,所述脊(22)和槽(23)从所述孔(30)的所述纵向中心线(L)分别径向延伸至所述顶面和底面(20、21)的边缘。
9.依照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制动系统,其中,所述弹性可变形减振器(15)由橡胶材料制得。
10.依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动系统,其中,所述腰部(18)的所述凸面形状的外表面具有0.8-8.0mm的半径。
11.依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动系统,其中,所述腰部(18)的所述凸面形状的外表面具有1.0-5.0mm的半径。
12.依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制动系统,其中,所述腰部(18)的所述凸面形状的外表面具有1-3mm的半径。
13.依照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制动系统,其中,所述腰部(18)具有0.8-16mm的高度(H)。
14.依照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制动系统,其中,所述腰部(18)具有0.8-10.0mm的高度(H)。
15.依照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制动系统,其中,所述腰部(18)具有1.0-6.0mm的高度(H)。
16.依照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制动系统,其中,所述下部(17)具有截头圆锥的形状。
17.依照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制动系统,其中,所述上部(16)具有圆柱形的形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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