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触控显示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610291787.0 | 申请日: | 2016-04-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7340903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7-25 |
发明(设计)人: | 刘琪斌;彭思翔;石靖节 | 申请(专利权)人: | 宸美(厦门)光电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3/041 | 分类号: | G06F3/041 |
代理公司: | 北京律诚同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006 | 代理人: | 王玉双 |
地址: | 361009 福建省厦门火炬高***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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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显示 设备 | ||
本发明提供一种触控显示设备,包含一透光盖板、一遮光层、一触碰感应层以及一调色层。透光盖板具有一内表面。内表面区分有一第一区域以及一第二区域。遮光层系设置于该内表面之该第一区域且不位于该第二区域。调色层系位于遮光层与透光盖板之间,使得在触控显示设备处于非使用状态时,第一区域与第二区域之间的色差小于等于3。本发明提供的触控显示设备,可降低甚至消弭可视区与非可视区的颜色差异,以降低可视区与非可视区的交界之可见度。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触控显示设备。
背景技术
在触控式显示设备中,触控面板可覆盖显示面板,故用户可对应显示面板的显示图案来触碰触控面板的对应位置,以操作触控式显示设备。进一步来说,触控面板包含透光的可视区以及不透光的非可视区。显示面板系位于可视区下方,以显露显示面板的画面。触控面板之非可视区下方可设有许多不透光的周边组件(例如:金属导线或可挠性电路板等等),故这些不透光的周边组件可被非可视区所遮蔽。
一般来说,触控面板的非可视区可藉由在触控面板上设置黑色遮蔽层(BlackMask;BM)来实现。然而,由于黑色矩阵系呈现黑色,而诸如液晶面板或有机发光二极管面板等显示面板在关闭的时候往往并非呈现黑色,故当此类触控显示设备在非使用状态下时,非可视区与可视区的交界会相当明显,也即非可视区与可视区出现明显的色差。
发明内容
本发明之实施方式揭露一种触控显示设备,其可降低甚至消弭可视区与非可视区的颜色差异,以降低可视区与非可视区的交界之可见度。
依据本发明之部分实施方式,一种触控显示设备包含一透光盖板、一遮光层以及一调色层。透光盖板具有一内表面。内表面区分有一第一区域以及一第二区域。遮光层系设置于内表面之第一区域且不位于第二区域。调色层系位于遮光层与透光盖板之间,使得在触控显示设备处于非使用状态时,第一区域与第二区域之间的色差小于等于3。于上述实施方式中,由于调色层系位于遮光层与透光盖板之间,且遮光层与调色层在透光盖板一侧呈现之整体颜色系不同于遮光层之颜色,故即使透光盖板之第二区域因为其下方的显示面板而呈现不同于遮光层的颜色,仍可藉由调色层调整第一区域的颜色,使得在触控显示设备处于非使用状态时,第一区域与第二区域之间的色差小于等于3,以降低或进一步消弭第一区域与第二区域的颜色差异,从而降低触控显示设备之可视区与非可视区的交界之可见度。
附图说明
图1绘示依据本发明一实施方式之触控显示设备的剖面图;
图2绘示依据本发明另一实施方式之触控显示设备的剖面图;
图3绘示依据本发明另一实施方式之触控显示设备的剖面图;
图4绘示依据本发明另一实施方式之触控显示设备的剖面图;
图5绘示依据本发明另一实施方式之触控显示设备的剖面图。
主要元件符号:
100:透光盖板
110:内表面
111:第一区域
112:第二区域
120:外表面
200:遮光层
210:内边缘
220:外边缘
300、300a:调色层
310:内边缘
320:外边缘
330、330a:第一表面
340、340a:第二表面
400:触碰感应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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